【来源:兰州市城管委_城管要闻】
六月以来,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印发精神以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市集贸(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推进月活动方案》相关任务分工要求,市城管委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行动,进一步巩固集贸(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市城管委根据市创建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兰州市集贸(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推进行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了集贸(农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有序有力开展。
明确整治重点,落实督察责任
在六月集贸(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市城管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及督导检查职能,以国家实地测评点位中涉及的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48个集贸(农贸)市场为重点,着力于大力改善集贸(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状况,强化对市场主办方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督导市场开办方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并及时清理。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长效管理
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分路段分片区开展督导检查,靠实督察责任,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指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对督察中出现的问题逐项排查、逐条整改,第一时间安排整改落实,并指导各区县环卫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主题月行动,重点对市场周边道路、污水井口、垃圾收集点等进行全方位的清洗和保洁,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集贸(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情况得到有效提升。
下一步,市城管委将持续对全市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保持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整洁有序,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