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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嘉宾:
市住建局城管中心垃圾分类科科长
曲浩
主持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听众朋友上午好,欢迎收听威海新闻综合广播正在直播的《“谁执法谁普法”机关普法进行时》,我是主持人陆一。每周一下午三点节目中,我们会邀请机关普法人员做客直播室,紧扣社会热点,对涉及老百姓关心热点的政策法规进行权威解读,帮您擦亮双眼,明辨是非、用法律保障自身权益。我们今天请到了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中心曲浩科长,共同来和大家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曲科长您好!欢迎做客我们机关普法进行时栏目。
曲浩: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本次《“谁执法谁普法”机关普法进行时》节目,《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将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内容与广大听众朋友们进行互动和交流,也请各位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生活垃圾分类这一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却一直高度重视,时常会提起这件“关键小事”,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了这一重要的“政治任务”。曲浩科长,能不能给我们讲一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目的?
曲浩: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关系垃圾处理中的‘邻避’困局能不能从根本上破解。”第一次提出生活垃圾分类问题;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由此,全国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在此背景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城乡环境,推进精致城市建设,市政府出台了《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主持人:那新出台的《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包括了哪些主要内容?请简单介绍一下。
曲浩:管理办法重点对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设施、收集容器、投放要求等规定了强制行为规范,并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社会参与等工作也提出了相应制度要求,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规范。办法共6章49条,分为总则,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和标准。办法规定,本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且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回收利用的需要适时调整。
(二)明确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和投放责任主体。办法规定,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垃圾管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办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由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是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义务。
(三)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管理。办法明确了五类不同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应当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设置和管理分类收集设施,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宣传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止报告违规投放垃圾等。
(四)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办法规定,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以及处置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收集、运输以及处置许可。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可以要求改正、拒绝接收,并向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停止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另外,办法对垃圾分类社会参与、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也作出了规定。在宣传教育方面,《办法》倡导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监督、引导、示范等活动。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纳入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内容;要求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对游客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游客进行垃圾分类;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把学习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履行分类投放义务等内容纳入本系统、本单位对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内容。
在社会参与方面,《办法》规定,对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表彰、奖励。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并获得处理结果。
主持人:通过介绍,我们对新修订的《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了初步了解,刚才你提到了我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请详细介绍一下办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曲浩:关于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办法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城镇居民住宅小区,业主为管理责任人;农村居民居住区,村(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宾馆、饭店、住宿、餐饮、商场、集贸市场、展览展销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地铁站、港口码头、文化体育场所、娱乐场馆、公园、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根据上述规定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管理责任人。此外,接受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视为管理责任人。
关于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办法规定,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归集至垃圾房或者收集场所,分类交付给有关单位收集、运输。管理责任人还应当制止报告违规投放垃圾行为,发现生活垃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投放人进行分拣后再投放;投放人不按要求分拣的,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并报告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此外,办法还明确,管理责任人应当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归集至垃圾房或者收集场所,分类交付给有关单位收集、运输,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主持人:如果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的法律责任,办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曲浩: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制止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或者不及时报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归集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投放是源头,分类运输是“承上启下”连接垃圾分类收集和垃圾分类处理的“交通枢纽”,只有有效衔好了,才能形成协同高效的全过程垃圾处理体系。办法中在分类运输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规定?
曲浩:办法规定,使用不通过类型专用车辆分类运输生活垃圾;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不得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专用车辆应当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实行密闭运输;如实记录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质量,以及再生产品的品种、数量等信息。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办法相关规定,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或者将其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国家、省里对垃圾分类的要求总体要求是什么?
曲浩: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选定46个重点城市先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引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2021年7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引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设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县(市、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底,各设区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主持人:那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情况又如何呢,请简单介绍一下?
曲浩:垃圾分类工作已全面开展。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2016年开始在环翠区进行试点,2019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按照“2+1”模式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荣成市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全市有1298个公共机构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餐饮企业、公共机构食堂厨余垃圾签约率达到了80%。
分类投放设施配备基本建成。全市共设置智能分类箱314组,自2018年至今,我市智能垃圾分类账户注册居民已达10.75万人,截止到2021年7月底,累计回收各类物品约1831吨,可回收物分出效果比较显著。据统计,目前共建成分类房1176座,分类亭909座,设置分类垃圾桶16.3万余个,分类投放设施基本配置完毕。
分类运输体系不断完善。为确保分类好的垃圾分类运输,各区市同步购置了一批专用收运车辆,目前全市共有收运车辆504辆,其中可回收物运输车24辆,厨余垃圾运输车30辆,有害垃圾运输车8辆,其他垃圾运输车442辆,分类运输能力增强。
分类处理能力较强。各区市均制定了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方案,指定了集中暂存安全场所,有害垃圾运送至南海危废处理厂处置。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餐厨垃圾能力100吨,日处理约70吨,还有一定的处理余量。全市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4个,在建设施1个,总处理能力3800吨/日,目前,全市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大于实际产生量,已全部无害化焚烧处理并实现了零填埋。
主持人:据了解,目前国内各城市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都面临困难多、工作局面难以打开的情况,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市目前遇到了哪些问题?
曲浩: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从“一扔了之”到像整理自家衣柜一样打理垃圾,从自我方便到承担法定的垃圾分类责任,从法治强制推行到形成自觉行为,涉及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的改变,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必须有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要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普及宣传,让公众明白垃圾如何分类,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
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思想认识仍需提高、推进力度还需加大、宣传教育需要继续深入,一些地方工作进展还不明显,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获得感还不够强。但是我相信,困难和挑战都是暂时的,“办法总比困难多”,重要的是我们要树立信心、迎难而上,科学决策、周密部署,协调行动、扎实工作。
主持人:下一步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曲浩:一是要推动源头减量。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禁止或限制、淘汰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倡导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和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避免浪费。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分区域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规范各类别垃圾收集容器的颜色和标志标识,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指导员监督指导”的分类投放模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加强可回收物规范管理,提升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
三是完善分类运输系统。配足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加大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市级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传统媒体,Hi威海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资源,以及公交、公园广场、户外LED显示屏等载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在区市的入口处、中心城区等重要区域要设立大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牌,在区市内重要路段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充分利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单位内部办公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电梯楼宇视频等载体,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并制作、编印、张贴和悬挂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画、展板、横幅、标语等。
五是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全社会习惯养成。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引导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从娃娃抓起。加强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推进校园宣传环境建设,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到课程教学、实习实训中,促进良好习惯养成。
主持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到市民百姓的生活环境,关系到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关系到建设美丽文明新威海。今天围绕《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普法解读暂时就到这里了。感谢大家的收听,也感谢曲浩做客我们的直播间。
曲浩:谢谢大家。
主持人:这里是“谁执法谁普法”机关普法进行时,每周一上午十一点半,解读政策法规,普及法制知识。听众朋友们,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