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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专报-整治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篇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市容秩序管理能力,美化市容市貌,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于今年8月1日开始在县主城区开展市容环境百日综合整治。经过连日来的努力,已初见成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非机动车“绿色环保

已成为家家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小小的非机动车穿梭在大街小巷

不怕拥堵,风雨无阻

"我买个东西马上就出来。"

"旁边办点事很快就走。"

在很多人的意识里

非机动车随便找个地方都能停

但是

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会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影响城市形象

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为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连日来,定南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教育引导与小微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监管力度,逐步规范市民停车行为,保障交通秩序畅通有序。

加强宣传,提升规范停放意识

整治前,通过在容易出现乱停放问题的地段设立告知牌、张贴温馨提示卡等方式进行提醒,并多维度利用媒体、宣传活动等形式在机关单位、市场、学校和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引导为主,自觉有序停放车辆

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以教育为主,采取“先劝导,再教育,而后执法”的循序渐进方式,让非机动车主认识到车辆乱停乱放既影响城市美观又存在道路安全隐患,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及时进行规范,对经劝阻拒不改正的予以批评教育。达到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目的,也取得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

适时执法,整治效果初见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城区主要主要道路、人行道、消防通道、公园广场等重点部位不按规定位置停放、违法占用道路资源的非机动车,且找不到车主的车辆依法进行拖移处理,同时也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进行现场查看,对管理不到位的进行取证后责成管理部门进行整改。截至目前,累计共出动80余人次,帮停、引导停放非机动车达150多辆,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自行车、电动车分类摆放,整齐划一,就像清爽宜人的秋色,看着让人身心舒畅。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需要你我从点滴做起,希望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能够自觉按规定有序停放。

供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来源:定南微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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