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沙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及安装、建筑垃圾、建筑渣土清理运输;房屋拆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园林、桥梁拆迁、搬运服务,建筑垃圾、建筑沙石、建筑材料清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路面保洁;园林绿化养护;河道清淤;河道保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扫;货运代理;下水道疏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镇及乡村垃圾、渣土清扫、收集、分类、打包、运输、处理和污水排放处置,市容、村容环境美化、绿化,照明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乡建筑拆除、建筑垃圾清理、运输,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保障。按市、区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建筑工地的管理、建筑渣土的销纳排放,并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加大垃圾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建筑工地容貌管理、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处置。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罚。
一般经营项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厂垃圾、河道垃圾清理。(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城市建筑垃圾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市区内建筑垃圾提供监督管理服务。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 建筑垃圾私拉乱运、污染道路违章行为查处 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管理利用特许经营企业监督指导
房屋建筑垃圾、砂石料、各种建筑材料和渣土运输;货物配送;物流咨询;基坑开挖;室内外回填;临时道路、河道改造。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