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自来水生产、供应、自来水管安装及相关材料销售、污水处理、垃圾填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的建设与经营开发;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及配套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依托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衍生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广告经营、基础设施冠名、旅游开发、文化游乐设施建设经营;承接其他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承接建设项目投资策划、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城镇建设监理;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收储;农村村庄整治;农村集中用房建设;保证性住房建设;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处理;供水管道安装及维修。)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清洁服务;城市道路清洗、保洁;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设计、施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处理和处置(含餐厨垃圾);市政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污水处理;污染土壤修复;物业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垃圾清扫、清运服务;环卫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行管理;垃圾处理;烟气处理;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再生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及环保产业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
项目装机量6MW以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
城市综合开发(肆级)、经销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易燃易爆危险品、轻工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经营的)、家用电器。(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道路清扫、垃圾收集、渣土收集清运、保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服装、水果、日用百货、纺织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餐厨垃圾收集、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工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清运;道路机械化保洁。
城市及乡村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收集设施、集中处理设施、转运设备、污水泵站、中转站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除危险废物经营);土地整理开发和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承接;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五金、水泥、沥青、建筑材料销售;市政道路养护;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建筑、市政、园林建设项目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环卫保洁服务。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拆迁改造安置;土地整理开发和经营;园林、绿化、市政工程承建;区内城市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养护;环卫保洁服务;区内城市空间广告经营权和冠名权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材销售;对外投资和经营管理;城市建设项目相关设计、科研、质检、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车辆维修(凭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经营)。环卫设备维修服务;移动公厕租赁。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凭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经营);园林养护(凭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经营)。 环卫保洁、道路清扫、公厕保洁;中转站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市政养护。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凭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园林养护服务(凭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经营)。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城区、公路、河道、集镇、行政村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置(凭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养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