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生产垃圾,运输、清理、填埋、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园林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环卫养护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的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理论研究、合作交流、行业规划、技能培训、科技、信息、营销政策咨询。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设计;园艺设备制造、维修;农产品收购;市政养护作业;环卫养护作业;园林养护作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 城市环境卫生监督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
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技术咨询、环保技术开发、环保设备设计开发及系统集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6类1、2项);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物资回收与利用(法律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机械加工;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市政工程;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房屋及场地租赁,普通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屋拆迁工程,桥梁拆迁工程,劳务服务,旧物回收、寄卖,地基工程,亮化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开采及爆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填埋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桥梁、道路修缮服务,设备拆装服务,烟囱拆除服务,管线工程安装、拆迁服务,河道清理,垃圾清理、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解放商用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整车销售;车辆上装;汽车修理;汽车美容;汽车配件、机电产品、润滑油、轮胎、钢材销售;二手汽车销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保险信息咨询服务;车厢、机械制造;专用车、工程机械车销售;五金机电销售;园林、环卫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活垃圾处理;废品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卫、环保项目投资建设,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垃圾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环卫设备展览,废弃物处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及维护,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产品研发、设计、制造;环保产品销售;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和运营服务;烟气脱硫、脱销、除尘的综合治理及运营服务;环保设施安装、维修、维护及运营服务;机械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及运营服务;市政工程维修、维护及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设计;园艺设备制造、维修;农产品收购;市政养护作业;环卫养护作业;园林养护作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活垃圾处理及附属品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园林绿化工程,可兼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园艺设备制造、维修;市政养护工程、环卫养护工程、园林养护工程;市政维护、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日杂用品销售;物业服务;动产租赁;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花箱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餐厨垃圾回收及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卫、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环卫专业汽车制造;污水及处理工程、市政工程施工;钢结构制作;汽车配件、金属材料、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维修;物业管理服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置;建筑机电安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清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 卫生监督 卫生作业管理
道路清扫、垃圾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