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石加工;开采石灰石;垃圾填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土石填埋;建筑垃圾处理;矸石填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矸石填埋、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机肥原料加工、生产,有机肥销售,废旧塑料深加工、销售,建筑垃圾处理深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土方开挖、回填,机械设备租赁,垃圾、渣土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道路机械化清扫及洒水降尘作业;作业区域内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对外承揽环卫作业服务和环境卫生保障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清洁服务;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维护;市政设施管理;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道路清洗、降尘服务;中央空调系统的清洗;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环保设备生产(限分支机构);节能环保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及环保产品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材料的研发;环保工程设计;环保行业信息服务及数据分析处理服务;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清洁、维护;家庭服务;生活清洗、消毒服务;交通设备、设施的清洗及维护;厨房电器、厨房设备的清洗、维护;环保设备、清洁设备、清洁用品的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5倍的市政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工程;2、供水管道、污水处理工程;3、燃气热力管道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预制构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政工程建设、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水暖器材、燃气工程、生活垃圾转运、城市护坡工程*
城镇及乡村垃圾、渣土清扫、收集、分类、打包、运输、处理和污水排放处置,市容、村容环境美化、绿化,照明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废处理设备、不开挖设备、水下设备的技术研发及工艺咨询,苗木、养殖的研发,生活垃圾甲级、工业废水甲级,环保设备安装与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汽车销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治理;河道湖泊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环保新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保技术培训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仪器仪表、泵阀、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销售;环保、环卫机械设备制造、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水电电器制造设备及电器仪表研究、开发、销售(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城市排污物处理服务;环卫设施安装、销售;园林绿化工程,绿化苗木销售管理;市政工程,市政设施销售、维护;污泥、污水收集运输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乡镇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道路冲洗、保洁,森林生态保护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负责对市区的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有偿清运和管理,对主次干道路面保洁和公共厕所进行规范化管理。
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垃圾回收处理利用;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尾矿碎石处理利用;破损、废弃山体综合治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