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产品销售;脱硫脱硝技术咨询、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环保节能技术开发服务、咨询服务、交流服务、转让服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发电;销售其产生电力、灰渣、蒸汽、热水及相关副产品;城市垃圾焚烧服务;研究开发垃圾处理技术、提供相关的处理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发动机修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叉车、吊车、矿用无轨胶轮车、发电机、翻斗车、环卫专用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装具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酒店管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含特种设备);安防监控设施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力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销售;铝合金制品制造及安装、卷帘门制造及安装;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的安装及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铝合金型材、陶瓷制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钢材、管材管件、环卫设备、劳保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煤炭、煤泥、煤矸石、焦炭、粉煤灰、石硝、建筑材料、工矿配件、五金电料、电线电缆、水暖管件、钢材、阀门、PE管、水泥、水泥干拌砂浆、沙子、机电设备、建筑设备、环卫设施设备、塑料制品、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劳保用品、日用百货、汽车装具的销售;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安装;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家政服务;停车场管理;酒店管理;职业中介服务;洗车服务;汽车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含特种设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物业管理服务;安防监控设施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力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钻井工程;建筑劳务分包;机电设备租赁;墙体彩绘;广告设计、制作;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管材管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家具的销售;环卫设备、环保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太阳能、空气能、电热水器的安装及销售;空气净化器、净化水设备、直饮水设备、供水消毒设备、水处理设备的生产、销售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能源的研究开发;销售铁矿粉、建筑材料、耐火材料、橡胶制品、钢材、润滑油、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发电;销售其所生产的电力、灰渣、蒸汽、热水及相关副产品;城市垃圾焚烧服务、餐厨及厨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垃圾分拣、垃圾清扫;研究垃圾处理技术、提供相关的处理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政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垃圾车、工程车、液压设备的维修;垃圾车配件、工程车配件、液压元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究开发生物制品;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水泥制品、电煤、金属材料、纺织品、环卫设备、棉纱、毛巾类产品、床上用品、塑料制品、塑料制品原料;园林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对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研究制定全县环卫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制定环卫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建、改造生活小区环卫配套设施规划论证与竣工验收;负责城区环卫设施拆迁审批;负责制定环卫工作标准,并督促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卫生责任区工作;负责城区道路的卫生工作,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单位自产垃圾清运;负责城区内民办保洁、清运公司的资质审查与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厂的业务指导。
生活固体废弃物运输处置、固体废弃物相关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处置;道路保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垃圾清运、生活垃圾清运、土方工程施工、社区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施工与维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研究制定开发区环卫行业发展的政策和行政措施。 二、负责制定环卫工作标准,组织检查督促环卫作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三、参与新建小区环卫配套设施的规划论证与竣工验收。 四、负责开发区内特种垃圾建筑垃圾和各种生活垃圾的专项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五、负责开发区内民办保洁清扫与清运公司等相关专业队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 六、负责单位自产垃圾的自行清运的管理。
建筑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经营性清运;土方工程施工;社区绿化工程、园林道路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施工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卫保洁服务;路政工程施工;桥涵建设工程施工;交通标识工程施工;工程机械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