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筑;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交通设施工程施工;城市桥梁养护;城市隧道养护;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维护;公路沿线设施养护施工;安防系统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矿工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服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咨询;测绘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保洁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清洁、维护;餐厨垃圾的运输及处理;水污染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钢木橡塑课桌椅、学生公寓床、餐桌椅、软座椅、影院连排椅、办公桌、钢制软沙发、家具,实验室设备、多媒体、语音广播系统、教学仪器设备、厨具及设备安装,体育用品、塑胶跑道、篮球场地,文件柜、黑板、校服、垃圾桶、幼儿家具、组合玩具,园林苗木销售,路灯设计安装,雕塑、五金建材,环卫设备。
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的处置清运,废弃物填埋场运营管理水体修复土壤修复服务废弃物废水无害化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安装、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拆迁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消防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环卫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园林绿化、公路养护、凿井工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设备设施养护、电梯安装维护、建材销售(不含劳务派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城市垃圾保洁、收集和运输;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炉渣制品销售;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置。
县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掩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城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城市人民服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填埋;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乡垃圾轻烧、收集、运输、城乡道路清扫保洁,清运服务,河道清理,垃圾分类咨询,物业服务,市政设施维护,除“四害”清杀服务,园林绿化,环卫设备研发销售。)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填埋处理及绿色能源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管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废品回收及再生;提供项目的技术及管理咨询;销售电力及炉渣))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境卫生有偿服务、物业清洗、化学清洗剂社区服务、停车场收费管理)
矿山废石处理,渣土分离(仅供办理资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城乡发 展,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倡导公益者的奉献精神。为特困群众提供需要的服务。
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房屋拆迁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保洁服务;道路清扫;环境治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施工;仓储租赁(不含危险化学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