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物资回收与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环保产品、环保设备及资源再生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废物、废水、废气、废鞋材料及废胶水桶的回收及治理;农副产品种植、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装押运、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等服务;防盗、防水、报警设备及器材的销售;办公用品、电脑设备及耗材的销售、维修服务;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设计、安装、咨询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有效期限2017年7月26日至2020年7月25日);汽车维修(限分公司经营);汽车租赁、机动车驾驶服务;机械维修、室内装修;远程监控、报警、门禁对讲、安全技术防范设计、安装、咨询和维护服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装卸、分拣服务;水电机电设施设备维护;餐饮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大型活动安保方案策划;物业管理、道路清扫、环卫保洁、家政、园艺、绿化服务;凭银行委托协议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以下业务:现金金库托管;现金清分、清点;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维护服务;档案管理服务;票据寄存;票据影印和保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材料、石材的加工及销售;水泥、水泥构件、混凝土销售;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加工、销售;园林绿化设计施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销售(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按照市、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落实资金,核拨用款;负责筹措管理和营运娄星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承担娄星区区域内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市、区两级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市场经营与开发;经营和管理市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用于娄星区各项基础建设资金;开发股权经营和项目合作投资;建材生产加工与销售;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草种培育与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苗木、清洁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水暖器材、电子产品的销售;水电安装及维修;公共就业服务;城市、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城市道路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市、区政府授权的其他经营权。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销售(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二级);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清扫保洁服务;园林绿化维护、保洁服务;工程保洁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道路保洁、清扫、清运及垃圾废物利用。(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办理许可证或资质证后,方可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垃圾转运;沥青、混凝土运输服务;渣土、砂石运输;吊车吊装及租赁;物流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物业服务(贰级)、家政服务;劳务派遣经营(有效期至2019年03月24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交通设备设施清扫维护;园林绿化维护;树木花草病虫害防治;物业管理;物业清洁维护;管道清理疏通;外墙清洗翻新;石材养护;餐饮服务;空调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旧物资回收;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废旧塑料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拆解、利用、加工及销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后的可用零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生物质能发电工程的投资、建设;生物质能发电机组的运营管理;大气污染治理;发电机组、配电柜、变压器、发动机配件的销售及维修;工业尾气处理设备销售及维修;垃圾填埋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固废处理填埋;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垃圾处置项目投资;环保工程的投资咨询与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销售所产生的电力和灰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垃圾、山体治理垃圾、河道清理垃圾回收;水泥砖、路面砖、轻质砖、水泥瓦、水泥管道、道路井盖生产、销售;砂石粉碎、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油漆)、砖类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掩埋,餐厨垃圾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 城市环境卫生监督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 卫生费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