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拟订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和规范、发展规划 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工作中环境卫生年度资金计划 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承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资格、城区施工现场和渣土、散体货物运输许可事项的核准、审批日常工作,负责建筑散体货物运输漏撒处置和建筑渣土临时倾倒场地的管理 参与城市基础工程建设中涉及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负责城区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 承担城区垃圾清运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及维护 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技术指导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气处理技术研究、利用畜禽和秸秆农业、农村废弃物生产沼气技术研究;发动机组余热开发利用;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生物质能发电和销售;发电机组设备、机电产品批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垃圾清运服务;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服务;绿化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租赁#
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3、生活垃圾转运站;水暖器材销售***
生活垃圾焚烧物再生利用;风力发电项目开发、施工、运营及维护;工程信息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可承担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3、生活垃圾转运站;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苗木种植、销售;标牌制作;灯柱基础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三级;从事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业务;物业保洁;办公楼宇托管保洁;装修清洁;外墙清洗;家庭日常保洁;地毯清洗;地板打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棉花收购、销售;货物装卸;黄沙、石子零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业务;办公楼宇保洁服务;家庭保洁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办公用品,针织服装,矿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及配件销售,房地产开发,农产品初级加工与包装销售,光伏系统工程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销售,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通讯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土石方开采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环卫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建设、经营、生产、电力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发电及其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利用;废石、废砖、山体治理废料、房地产开发工程废料、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废料回收、破碎、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利用;建筑垃圾、山体治理废料、废石、废砖回收、破碎、加工销售;建材、水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洁服务;家政服务;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物外墙清洁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幕墙工程、管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道路工程、防水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不得分包、转包);日用品、清洁用品、皮草制品销售;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及配件销售、安装、维修;皮制品保养、翻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自有资金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投资;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园林绿化、装饰装修、水电暖安装、管道(不含压力管道)安装、防腐保温安装;市政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及维修;五金交电、灯具、建材、劳保用品、装饰材料、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市政工程、建筑工程、路桥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废弃资源综合加工处理(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再生物资、废旧纸张、建筑垃圾、山体治理废料回收利用;钢材、机械设备、水泥、装饰材料、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宣传有关方针政策,会员信息交流,推广成果,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规范行业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