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置;城市垃圾分类、生物及其他方法治理和综合利用;公共厕所、化粪池的清扫、管理。(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发、制造、销售;环卫专用车辆的销售;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清洁新能源车辆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技术、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咨询、施工(凭资质);污水治理设施运营;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安全评估;环保设备、给排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的安装、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道路保洁服务;公厕服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及清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对再生资源行为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发挥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2.推动横向联合,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关系;3.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会员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4.收集、整理好有关资料,为本...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依法实施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 二、负责对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检查各办事处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 三、依法对破坏和违反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负责“环卫110”投诉和“12345热线”电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下达任务的受理、处理和督办工作。 四、负责全区道路的清洗冲刷和机械化保洁作业、公共厕所、垃圾容器等环卫公共设施的新建、改建、管理、维修及保洁工作。 五、负责全区居民、单位、农贸市场、个体商户等城市生活垃圾的统一管理、收集清运、消纳处理、确保日产日清。 六、对建筑工地及其他设施施工现场的渣土、运输倾倒进行管理。 七、组织实施迎接国家、省、市级环境卫生检查和重大活动时对环境卫生的保障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
宗旨: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业务范围: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负责城建道路、社区、街巷道路保洁;负责生活(产)垃圾收集清运、垃圾死角清除;负责主要道路的机械化作业等工作。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设施运营与维护、监督、作业管理,交通工具密闭运输与外观清洁管理。
组织开展调研研究、学术交流、业务研讨、经验推广和信息交流;宣传贯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清理生产性废弃物,建筑渣土,垃圾清运,市容环境卫生;房屋建筑;土石方工程(凭资质证经营);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凭资质证经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广告牌匾设计及制作;汽车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美化市容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道路容貌管理;交通工具密闭运输与外观清洁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负责环卫设施的调拔、安装、保养、维修及环卫设备的开发、研制。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宗旨: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为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环卫设施运营与维护,环境卫生监督及作业管理;建筑物外观管理,户外广告设置与外观管理,道路容貌管理,广场容貌管理,交通工具密闭运输与外观清洁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材料、橡胶制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皮革制品、木制器材、五金、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印刷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监控设备、安防设备、包装材料、电子产品、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家具、厨具、卫生洁具、环保设备、环卫设备、建筑机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房屋修缮;防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的施工(凭资质);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卫设备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工膜、除臭剂设备、炊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清洁服务;道路清扫冲洗;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公共厕所、化粪池的清扫、管理;生产性废弃物清理;建筑渣土清运;土石方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土石方挖运工程、房屋拆迁挖运工程、公共市政工程、生化垃圾转运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矿山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境外可利用废物、报废汽车)、销售;钢材、建材、五金的销售;机械配件的加工(不含铸锻)、销售;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的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垃圾分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