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经营项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垃圾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垃圾清运、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体育设施器材销售;环卫市政设施的生产、销售及安装;公共设施维修;园林绿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乡供水工程、水利设施、城乡道路设施、通村组硬化路、巷道路硬化、生产型道路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危房改建、棚户区改造、动力电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卫生改厕、村部建设、村民活动场地硬化、文化设施配套、体育设施配套、卫生室、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安全饮水提升、便民服务网点、村容村貌整治等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政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件加工,电力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建筑装饰、维修,汽车货运,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的修缮管理,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车辆运行及看护管,市场秩序维护管理,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物业保险代理;建材:煤炭的贩运、出售,水泥预制品的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批发零售;种植业:地产中药材、马铃薯、经济苗木、蔬菜菌类、花卉的生产、种植、收购、销售、采摘、初加工、运输、贮藏,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养殖业:畜禽的养殖、繁育、购销,畜禽产品贮藏、购销,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垃圾回收与利用;弃土消纳。(依法须经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管理;湄潭县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市政维护)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垃圾、渣土、渣石回收处理。(依法须经审批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环卫汽车、天然气环卫车、新能源环卫车、环卫设备及配件、专用汽车、轻型汽车(不含小轿车)、低速货车、随车起重机及零部件、汽车起重机、专用客厢车、金属罐体(含A2、C2、C3压力容器)、塑料罐体、化工防腐设备、起重设备的生产、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进出口业务;专用汽车、环卫电动车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网络设计与开发;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专用汽车、汽车底盘、新能源汽车、环卫车辆及设备、工程机械、园林绿化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汽车配件、垃圾箱、车载罐体及箱体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环卫产品、环卫设备、交通设施、体育器械、清洁工具、机械、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玻璃钢制品、垃圾桶、垃圾车、化粪池制造销售,环卫车辆、电动车辆、消防器材销售;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环境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垃圾减量及无害化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城镇道路清扫及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能源、新产品的销售、推广;环卫专用设施的销售;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处理;公厕保洁;河道管网疏浚,污水处理;绿化景观工程设施的配套维护;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销售及维修;普通货运;橡胶制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和危险化学品)、钢材、水泥、沙石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应取得许可经营的商品)批发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专用汽车(含新能源专用车)、轻型汽车(不含小轿车)、低速货车、小型客车、专用客厢车、随车起重机、环卫设备、金属罐体(不含压力容器)、塑料罐体、化工防腐设备、消防车、医药救护车、汽车底盘、液晶显示器、监控器、汽车电子、汽车配件、机械设备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公共厕所管理服务,绿化管理,环保机械设备、汽车配件、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租赁和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代理汽车上牌、汽车租赁服务,污水处理,海水淡化处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钢材、环卫车辆及设备、新能源汽车、金属矿、非金属矿批零兼营;土石方工程、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景观亮化工程施工;商务信息咨询;工程机械、汽车、环卫及环保设备、清洁用品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批零兼营;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城市园林绿化护理服务;河道及水域清理服务;树木、绿色植物、苗圃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批零兼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改装汽车、环卫、环保专用车辆生产、销售;环保、环卫设施、环卫车厢生产、销售;新能源专用车整车(自制底盘自用)生产、销售;农业机械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汽车、建材、钢材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专用汽车、特种汽车、环卫车、工程车辆、汽车配件、车载罐体、污水处理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环卫设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设备、消防设备、垃圾桶生产销售;钢材、建材、五金交电、保温材料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专用汽车、特种汽车、环卫车、工程车辆、汽车配件、车载罐体、罐体外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环卫设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设备、消防设备、垃圾桶销售;钢材、建材、五金交电、保温材料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均不含特种设备,不含国家禁止、限制及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按许可项目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专用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车载罐体(不含压力容器及危化品容器)制造、销售;汽车挂车、汽车配件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及技术除外);环卫车辆及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