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废弃物回收现状及存在问题
电子工业的飞速发展和电子设备的广泛使用,电子废弃物中含有较多可以再利用的物质;但是电子废弃物又含有许多有毒有害物质,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1]我国电子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的相关新型环境保护政策的压力在不断加大。有效地促进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绩效的“双赢”,已经成为我国电子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建立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所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2007年3月,成都市被确定为全国24个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市政府高度重视。但是运行2年的现实是更多问题的产生:
(1)由于行业准入条件低、资金和技术投入少,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普遍规模小,市场集中度低,多数企业缺乏应有的收储、拆解、加工利用等设备,经营管理粗放现象比较突出。
(2)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行业发展规划,回收网点少,布局不合理,导致居民交售再生资源存在困难。
(3)受利益驱使,市场所收购物品并没有紧扣再生资源回收主题,对于不易处理的资源特别是电子废弃物都采取拒收态度。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本质已与普通的二手市场无异。
当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电子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回收体系。我国电子废弃物国内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居民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电子废物、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产生的电子废物、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品。[2]从流向上看,淘汰或废弃的电子产品的流向主要有:一是淘汰的部分电子产品流入二手市场,这些电子产品被小贩清洗、修理或重新组装后再次进入市场,特别是销往农村;二是通过捐赠方式转移到相对欠发达的地区重新利用,一些部门或团休将淘汰或不用的电子产品,如电脑等通过这种方式转移到一些贫困地区;三是暂时贮存起来搁置不用;四是被正规企业或是非正规家庭作坊回收、拆解以获取经济利益。以上四种途径主要目的是延长电子电器产品的使用寿命。然而改装后的电子废弃物以旧充新进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严重影响正规市场的运行。质量不敢保证,有的甚至严重威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最后,这些电子废弃物会很快在难以收集、处理能力较差的地区变成废物,污染环境。
2基于循环经济的回收再利用对策
循环经济使经济活动由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一线性流程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原则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基本思想。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强调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甚至是零排放。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延伸的主旨是通过将产品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产品消费后的回收处理和再生阶段,促进改善生产系统全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状况的一种环境保护政策。[3]
在对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网点所在的三个社区进行的调查后取得数据结果表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居民这一环节出现了若干问题。
(1)居民再生资源回收意识差,不了解政府倡导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意义。在调查问卷中反映出来的现实是:居民对于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没有概念。虽然大部分居民在了解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意义后表示支持这一政策,但是仍然表示考虑自身的方便和收购价格。
(2)几乎所有居民都将废旧家电出售给收荒匠,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收荒匠“方便”。在调查中部分居民表示出售废旧家电给收荒匠就是一种垃圾处理方式。
(3)多数居民表示了解五桂桥市场,而不知道万家福市场,也不知道两者的区别。五桂桥市场是成都市形成规模较大的不规范的二手交易市场,而万家福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虽然市政府认可的正规市场,其影响力远远比不上五桂桥市场。
(4)居民出售的电子废弃物分类意识不强,出售物品多为废旧电视等家电产品,而IC卡,电池等不会选择出售方式而是自行处理。居民没有意识到在正规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及其网点类似IC卡及电池等物品依然可以回收。
在消费者的电子废弃物回收意识尚未形成之时,生产者以及政府的责任便更加重大了。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多数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中早就规定要对废物重复、循环利用,并均把电子废弃物的治理及立法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
成都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目前基本处于一种自发的无序状态,更为科学的管理资源流向的流程是:社区回收站→回收管理部门(即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再生资源专业市场→物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必须被纳入网络化的建设。对于一个处在初级阶段的市场而言,规范化与制度化是构建其生存网络的基本经纬。政府应通过健全法制和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回收市场中环境污染、偷盗销赃、逃避监管和无序竞争等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建立电子废物管理法规是当务之急。
另外,健全包括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内的各级管理体制,提高管理人员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技能。对于回收品或回收处置专用性强的产品,鼓励条件好的企业自行建造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国家在政策、资金和风险补偿方面给以足够的支持;对于通用性强的回收品,可依托国家有关部门建造共同产品回收体系,并制定严格的“生产者责任组织”管理制度,建立条块结合的回收网络体系。
参考文献:
[1]唐铁球,丁海军.循环经济视角下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研究[1].特区经济,2008(9).
[2]梁波.电子废弃物循环再利用途径的经济学分析[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