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生活垃圾或生物质产生的热能发电;焚烧后的废物利用;城市废弃物项目的运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以及专业培训;劳务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旅居车及专用汽车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环保(卫)设施设备、垃圾压缩转运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环保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市政环卫设施、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钢结构的生产、销售、租赁;汽车及零配件的销售;机械工程研究服务;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回收、清运、加工及利用;房屋拆迁;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清运,建筑以外的土石方工程,土地平整,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土方工程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的清运(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垃圾清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垃圾清扫(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物拆除、清理及处理,建筑以外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施工,工程设备、五金电料、汽车配件销售及租赁、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清洁能源投资(含天然气发电、分布式能源、垃圾焚烧发电、风力发电、配电网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能源技术的科技研发和咨询服务;能源高效阶梯综合利用;能源大数据服务;电力设备、辅材、备品配件,及相关系统成套设备的销售、咨询、运行维护服务;销售: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砂、石料加工、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建材市场的开发、建筑材料的销售、垃圾分类处理、循环在利用、生态建材、文化建材加工、销售、石雕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垃圾清理、拉运、分选、厌氧消化;污水处理、废物再利用;城区垃圾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管理
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轿车、电动观光车、电动执法车、电动特种车、清扫车、垃圾转运站设备、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不锈钢制品、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环保、环卫设备制造、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健身器材、劳保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车辆及机械配件销售;汽车、电动车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服务;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劳力分包;房屋拆迁;货物仓储;土石方工程;建筑垃圾清理;回填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道路清扫、公厕保洁、冬季扫雪铲冰、保洁服务、物业服务;电梯养护;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机械租赁;农田土地复耕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专用汽车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金属罐体、塑料罐体生产与销售;汽车专项修理;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与销售;环卫设施、钢材、机电产品、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卫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其他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水库湖泊治理、微污染饮用水处理、流域处理、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咨询、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市政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给排水处理设备及其他环保产品的研发、销售;水资源保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活垃圾处理(仅限筹建,不得对外经营,筹建期限到2010年6月13日止)。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环保设施的开发、设计、建设;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污泥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垃圾焚烧发电;热力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县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县城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 县城环境卫生监督 县城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县城绿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