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刨、清运以及公厕、污水井清理吸污,负责对卫生费的收缴。
城镇生活垃圾、农林废弃物处理,热分解气化发电、供热;处理非卫生垃圾填埋场;整改循环资源(仅再利用);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生产有机肥;处理污水;垃圾滤液处理生产生物液体肥;各种污泥干化处理生产有机肥及燃料项目;垃圾气化发电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及施工。
城市垃圾清扫服务,城市垃圾清扫服务,城市道路冲洗服务,城市积雪清理服务,城市垃圾运输服务(城市垃圾中转服务、其他城市垃圾运输服务)、城市泔水清运服务,其他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分类服务、焚烧服务、填埋服务、堆肥服务、废弃食用油处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停车场管理,停车场建设、施工。
负责克东镇城区内环卫保洁工作。包括主要干道、巷道、路面、边沟、人行道等保洁工作,镇内居民区生活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及机关、事业单位垃圾的清运处理。负责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公厕、脏水井的建设与维护,垃圾清运车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城区路灯的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克东镇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个体业户、集贸市场和居民区等卫生费收缴工作。
为维护城市环境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监督、市容监查
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无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处理;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推广;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除外);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生态监测服务;环保设施施工、设计、咨询;环保设备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服务。
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及水面保洁,垃圾清扫、收集、输运;环卫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垃圾无害处理;智能环卫软件开发、销售、咨询服务;环卫设备销售;市政设施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广告制做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代理服务;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投资。
制造环保设备、给排水设备、制冷设备、非压力工业容器、低压配电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环境、制冷工程技术开发、咨询;环境、制冷设备设计;销售环保设备、给排水设备、制冷设备、非压力工业容器、低压配电设备、自动控制设备;自产产品的售后服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普通货运;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派遣;经济贸易咨询;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业承包;园林绿化服务;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日用品;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出租办公用房;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机械设备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消纳、回填和渣土、沙石运输等项工作;对不达标的垃圾渣土、沙石运输车辆提出整改意见。
清洁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物业管理;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室内装饰设计;计算机维修;国内航空、海上、陆路货运代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及生活垃圾转运站。
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
垃圾焚烧发电厂筹建;污泥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投资;环保工程的投资咨询与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的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环保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研究、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