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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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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发生造成极大的人员伤亡,地震灾区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的病毒、细菌等有害微生物,具有很强的感染性和生物毒性;同时也是滋生蚊蝇、传播疾病的主要传染源,对灾区人民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医疗废物的安全应急处置成为地震发生后防治次生环境灾害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存在的若干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近期应尽快实施的“三个建设”的主要任务。 1应急期间医疗废物产生特点 汶川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医疗废物的产生表现出以下两个主要特点。 (1)前15~20天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时间特征明显。地震发生后第五天,即5月17日,地震造成198347人受伤,各类医院收治伤员1164住院治疗合计84810人,仍有16288人住院,转外省市治疗6363人;第二十天,即6月1日,造成368545人受伤,住院治疗合计91762人,仍有12243人住院,转外省市治疗10015人。

“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发生造成极大的人员伤亡,地震灾区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的病毒、细菌等有害微生物,具有很强的感染性和生物毒性;同时也是滋生蚊蝇、传播疾病的主要传染源,对灾区人民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医疗废物的安全应急处置成为地震发生后防治次生环境灾害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存在的若干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近期应尽快实施的“三个建设”的主要任务。 
1应急期间医疗废物产生特点 
汶川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医疗废物的产生表现出以下两个主要特点。 
(1)前15~20天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时间特征明显。地震发生后第五天,即5月17日,地震造成198347人受伤,各类医院收治伤员1164住院治疗合计84810人,仍有16288人住院,转外省市治疗6363人;第二十天,即6月1日,造成368545人受伤,住院治疗合计91762人,仍有12243人住院,转外省市治疗10015人。地震发生后20天内,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直线上升,各医疗点迅速建立起来,医疗废物产生量大量增加,20天后,新增受伤人员数量逐步减少,加上重病伤员大量向外省转移,医疗废物的产生数量逐步减少,并趋干稳定。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人员救护阶段最为集中。(2)医疗废物产生源十分分散,集中收集工作十分困难。由于大量人员受伤,居民临时安置点和临时医疗救护点比较分散,地震发生后的十多天,先后建立了1100多个临时医疗点,医疗废物十分分散。加上部分道路条件受损严重,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比较困难,给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带来了较大困难。 
2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直接受灾,其中四川受灾最为严重。以四川医疗废物处置为例,四川重灾区包括成都市(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邛崃)、德阳市(绵竹、什邡)、绵阳市(城区、安县、北川),阿坝州(汶川、茂县、理县)、广元市和雅安市。一共有医疗点1136个,医疗高峰时,日产生医疗废物10t左右。四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比较缺乏,全省21市州中。除成都市建有一座较为规范的24t/d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以外,德阳、绵阳、广元三市在“非典”期间建设有简易的焚烧设施,其他各市州均无集中焚烧设施,包括本次受灾最为严重的阿坝州和雅安市,主要依靠医疗机构自有的分散简易设施进行处理。德阳建有两台简易焚烧炉,一台处理能力300kg/d,一台处理能力500kg/d,绵阳建有一套2t/d的非典应急焚烧设施,广元建有一套1的非典应急焚烧设施。 
地震发生后,德阳、绵阳、广元的焚烧设施没有受到明显毁损。成都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二燃室和急冷塔遭到损坏,修复期间成都所有的医疗废物送往新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场进行处理。德阳、绵阳、广元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处理能力在地震发生后严重不足,国内某企业捐赠了5台焚烧设施作为补充,分别在德阳安置了一台2t/d、2台1.2t/d的焚烧设施,在绵阳和广元分别安置了一台1.2t/d的焚烧设施,国内另一家企业在阿坝州(汶川、理县)捐赠设置了2台1t/d的焚烧设施。但由于运输、安装调试等时间原因。这些设施在医疗废物产生高峰没能及时发挥作用。 
地震发生后,医疗废物的处理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三种:(1)利用原有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2)较大的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临时医疗救助点产生的医疗废物就地由医院负责收集,利用医院自有的焚烧炉焚烧处理:(3)一些分散的、小的临时医疗点的医疗废物采取就地露天焚烧后填埋的方式。由于现有焚烧设施处理能力明显不足,上述(2)和(3)成为医疗废物的主要处置方式。根据对5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随机抽查的57家医疗机构进行调查的结果来看,57家医疗机构每天产生医疗废物量共计2479.2kg,其中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1586.7kg,占64%;医疗机构自行处置831.6kg,占33.5%;临时暂存74.3kg,占产生量的3%。57家医疗机构中,利用自建设备处置的有11家,占总数的20%;委托其他单位处置的有23家,占总数的40%;采取就地方式处置的23家,占总数的40%。5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天处置医疗废物量共计1613kg。

上述医疗废物焚烧应急处置方式虽然杀灭了医疗废物中含有的致病微生物和细菌,避免了医疗废物成为疾病的传播源和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威胁,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首先,无论是利用原有集中处置设施还是医院内部的焚烧设施,基本上都是简易的焚烧设施,无工艺控制,无完善的尾气处理设施,带来的大气污染十分明显,易形成二次污染。无论从处置技术、处理效果来看,与2003年非典期间的焚烧相比并无改善,医疗废物仍以临时应急处理为目标,无法实现安全处置。其次,由于道路受损,医疗废物的运输在一些重灾区十分困难,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十分缺乏,医疗废物不能得到及时处置,就地焚烧往往不彻底、填埋不完全,造成安全隐患。三是管理不善,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现象比较普遍,医疗废物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 
3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现状和主要问题 
2003年春季发生的“非典”疫情,暴露出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基础设施严重短缺的问题,催生出《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5.12”汶川特大地震突发后,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问题暴露出来,暴露出在应急状态下医疗废物应急管理预案的空白,应急管理手段特别是技术手段仍旧比较落后,在突发状态下显得猝不及防,处理能力明显不足,处理设施短缺,还不得不借助于过去的简易焚烧设施和医疗机构分散焚烧设施进行应急处理。概况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医疗废物处置的应急管理问题尚未引起地方和有关部门充分重视 
近几年来,各地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把主要精力放在《规划》确定的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上。对突发性的医疗废物处置问题考虑甚少,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都比较缺乏。根据调查,目前全国仅深圳市出台了《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该《预案》主要规定深圳市出现“非典”或其他传染性疫情,以及外市拒收我市医疗废物时,启动应急预案,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三级预案启动程序,以及相应的分级管理制度,由于深圳市已经建成医疗废物焚烧设施,《预案》规定应急情况发生后,危险废物处理站将收集的医疗废物采用焚烧方法进行处置。除深圳市以外,其他各城市几乎都没有制定医疗废物应急管理办法。深圳市应急预案也存在局限性,该预案主要针对传染病发生情况下医疗废物的处置,并不针对像地震等具有极大破坏力的自然灾害发生下的应急情况,一旦自然灾害造成焚烧设施的损毁,应急预案将无法实施。 
3.2常态下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规划》确定以地级城市为单位,全国建设332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这些设施是一个城市正常情况下医疗废物处理能力的保证,是一个城市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四年多时间里,基本建成的《规划》医疗废物项目66个,占总数的20%。以本次受灾严重的四川为例,国家发改委2006年、2007年已经对四川17个市州下达了《规划》设施建设的国债资金,其中包括本次受灾的德阳、广元、雅安三市,但目前处置设施尚未到位,绵阳、阿坝两市州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还处于前期可研论证坝类似,陕西汉中医疗废物将与危险废物实现统筹处理,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理设施,虽然完成可研论证和审批,但尚未完成设备招投标工作,主体设施并未建立起来。由于正常的处理能力没有建立起来,突发地震灾害发生后,短时间内大量医疗废物产生,处理手段比较缺乏,显得措手不及,不得不重新拾起和依靠本该淘汰和废弃的简易焚烧设施。 
3.3缺乏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全面研究 
常规情况下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应急情况下医疗废物的处理可能存在较大不同,且不同的应急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可能也不相同。由于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应急需求考虑不多,相应的应急技术方案的研究也比较少。地震发生后,环境保护部紧急出台了《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2008年第15号公告)、《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第16号公告),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下发了《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省环保局和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灾区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的通知》(川环发[2008]57号),四川省环保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和废弃危化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08]451号)。该技术指南可以认为是我国应急技术研究的重要起点,提出应遵循适当分类收集,妥善贮存运送,就地集中处置,确保环境安全的原则。该技术指南对本次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出发点是基于固定式处理设施而言的,且制定时间较为仓促,因此也存在一定局限。 
3.4缺乏灵活有效的移动式医疗废物集成处理设施 
移动式医疗废物集成处理设施是将处理设施本身进行最大程度的空间集成以减少占地面积,将处理设施与运输车辆进行最合理的力学平衡和布置,以车辆为载体实现处理设施移动的目的。移动式医疗废物集成处理设施作为固定式处理设施的重要补充,在美国、加拿大等一些国家都有实际应用,基本都采用高温蒸汽灭菌等非焚烧处理技术,主要应用在产生数量少、分散的医疗废物的处理以及紧急情况下医疗废物的处理,其优势十分明显。移动式医疗废物集成处理设施以其机动灵活的特性,可以直接前往医疗废物产生地点进行处理,处理完后又尽快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进行处理,保证医疗废物的及时处理,而且由于采用非焚烧处理技术,几乎可以避免二次污染问题,实现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特别适合像县乡医疗废物的处理以及野战医院、灾民点医疗废物巡回处理,适合医疗废物大量产生但产生源分散的紧急和应急之需。但由于各种原因,移动式医疗废物集成处理设施在我国还没有正式使用。我国目前还处于常规能力建设阶段,移动式医疗废物集成处理设施尚未纳入议事日程。

3.5缺乏跨区域,跨设施之间的协调管理和协同处置机制 
我国以地级城市为单位建设集中处置设施是符合长期以来我国基于行政区划为基础的管理格局,有利于明确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但现实中,行政区域的划分又给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造成些限制和障碍。以医疗废物收集为例,一个地级城市较为偏远、距离集中处置设施较远的县镇产生的医疗废物如果运往所在地级城市的集中处置设施可能得不偿失,而且还存在运输中的环境风险。该县镇可能距离相邻地级城市的集中处置设施较近,由此打破行政区域的划分,在不同地级城市之间根据废物收集和处置的方便选择处置设施应该更加经济和有效,这就需要在不同城市之间建立起协调和协同处置的机制。类似情况还有协调管理和协同处置机制不仅在应急情况下非常重要,即便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机制也是需要的,作为以地级城市为单位建立和运行集中处置设施的一种灵活、有效的补充,它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处置设施的作用。 
4建议 
4.1应急处理要与安全处置并重,应急处理应与《规划》实施相结合 
医疗废物应急处理不能简单满足于一时的应急之需,而放弃安全处置目标的要求。不能抱有“一烧了之,万事大吉”的思想,而忽略其他可行技术的应用;忽略二次污染仍然存在的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威胁和环境安全的隐患。应急处理采取的措施不能违背国家确立的医疗废物处理的有关基本原则和要求,不能颠倒技术发展的趋势,应急设施的运用要与规划项目的实施充分衔接,不能形成“两张皮”。应充分吸取“非典”应急设施建设的教训,超前和统筹考虑当前移动式设施在完成应急处理任务后的出路问题。可以考虑转为固定式设施,或者继续作为移动式设施,在边远和集中处理设施收集困难的地方继续发挥处理作用,或者由国家统一收回、统一调度,避免在应急完成后面临淘汰和资金浪费的问题。由于受灾地区《规划》确定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多是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技术,本次应急可考虑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技术的移动式设备,已经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地市可以要求特事特办,要求设备企业提前供货,并与运输车辆进行集成,完成应急之需,待将来条件稳定后再把该移动式的设施放置在固定地点。 
4.2大力加快《规划》确定的医疗废物项目以及全国和各省危险废物应急网络的建设 
国家《规划》确定的以地级城市为单位建设集中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是一个城市医疗废物处置的基本保证,本次地震受灾范围内的大多数地市都没有及时完成《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导致灾难发生后的被动局面。所以必须以此次事件为教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尽快完成规划建设任务。《规划》中确定建立国家和31个省级危险废物登记交换及事故应急网络,该网络将负责协调、管理辖区内危险废物转移、交换、运输和处置等活动,承担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处理以及指挥协调工作。由此可见,该网络的建设是事故应急最主要的保障,前期可以选取示范省份尽快启动网络建设,之后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 
4.3研究部署全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理系统的建设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为实现我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目标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但《规划》本身并不能覆盖所有问题,在本次地震灾害面前暴露出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的缺失和不完善。把本次救灾工作作为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的起点,全面分析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启动应急预备的编制。特别是要把解决应急工作机制放在突出位置上,通过区域示范和带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跨区域、跨设施的协调处置机制。启动分散式设施的建设,在满足大集中的原则前提下,解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难以覆盖边远地区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问题。 
4.4启动全国和大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调控和贮备能力建设 
以移动式医疗废物集成处理系统建设为重点,建立国家级别或者区域级别的应急贮备能力建设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尽快调度,以满足应急之需。建议对包括地震在内的各种灾难和紧急情况下医疗废物处理的需要进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应急情况下对处理系统的需求,明确功能单元配置的特殊性,进一步处理好车辆和处理系统的集成衔接。将应急贮备能力建设与正常能力建设相结合。我国偏远地区和交通运输不便利的地方急需建立移动式的处理系统,可采取完全可移动的小型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在每日数百kg左右)和半移动式的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在1~2t/d左右)相结合,平时半移动式的处理系统可以固定安置在较大的医疗机构内部,单独配置小型收集车辆对周边城区的医疗废物进行定时清运,紧急情况下全套系统迅速安装在移动车上,快速转移到急需的地方,形成可移动式的处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设计移动式设施的布点、处理能力和运行机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设施在应急情况发生时,由国家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调配,迅速转化成应急处理能力,前往最需要的地方开展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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