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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基础十分薄弱,导致申报统计工作薄弱,处理处置不合理。应尽快健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对危险废物实行集中处理处置,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对其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
关键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云南省
危险废物具有毒害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或几种以上的危害特性,.并以其特有的性质对环境产生污染,其危害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一旦危害爆发不仅可以使人畜中毒,还可以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也可因无控焚烧、风扬、升华、风化而污染大气。还可以通过雨雪渗透污染土壤、地下水,由地表径流冲刷污染江河湖海,从而造成长久的、难以恢复的隐患及后果。因而,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中国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1.1产生量及分布特点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也是一个危险废物产生大国。1981年到1988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以8~l5%的年增长率高速增长,1989年起,才降为2~5%。据统计,199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9亿吨t,其中危险废物大约3000~4000万吨t。1995年以前,中国没有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的统计数字,以1995年作为基准年的全国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结果表明:1995年全国共产生危险废物2561.63万t(未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以及混入居民生活垃圾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危险废物),占当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6.45亿t的3.97%。
我国危险废物具有产生源多、分布行业广泛产生量相对集中的特点。危险废物名录中的47类危险废物都有产生,全国各省、市均有危险废物产生。但在各地区和城市之间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有较大差别,没有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产生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全部47类危险废物。
从行业分布来看,危险废物来自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99个行业。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占危险废物总产生量的40.0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电器机械制造业等个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占总产生量的35.44%。
从地区分布来看,我国危险废物产生数量较多的地区依次为:辽宁省267.54万t、甘肃省235.8万t、山东省234.51万t、云南省230.30万t、安徽省193.63万t、湖南省164.70万t、江苏省115.19万t、四川省114.10万t、广东省102.90万t,这9个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占全国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64.75%。
1.2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与废水、废气管理相比,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直到1985年国家环保局才在污控司内成立化学品和固体废物管理处,开始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但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展较快,在危险废物的界定和鉴别方面,基本使用国际标准;在管理法规体系和管理机构建设、进出口废物管理等方面,已形成基本的法律框架和组织机构;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技术研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国际合作等方面也有很大进展。
自1998年1月始,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及技术转让中心与丹麦科威公司合作,在世界银行资助下,开展了“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国家战略方案研究,提出了国家级战略性步骤;开展了“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国家行动方案及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研究,提出了国家级行动步骤;根据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国家战略方案,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将建立更加细致、操作性更强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实施力度和主管部门建设,进行系统的人员培训,建立国家级示范工程。根据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国家行动步骤,我国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战略对策研究以保证我国危险废物管理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实现。为此,制定了“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危险废物的行政管理,改善管理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进行危险废物避免和源头减量;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技术水平和综合利用率;进行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环境意识,加强技术培训;加强国际合作”等具体目标和行动方案。目前,我国已在天津建立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国家级示范工程。
随着管理的加强,体制的健全,研究的深入相关管理、技术标准的制定、颁布和实施,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将进一步走向专业化、法制化轨道。
2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2.1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与全国其他省市一样,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虽然在取缔、关闭或停产l5种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避免和源头减量、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人员不足、经费有限、缺乏固体废物管理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加之我国目前还缺乏与《固体法》相配套的固体废物管理技术政策和环境技术标准,阻碍了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之一些地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致使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基础十分薄弱。
从表1可以看出,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申报统计工作薄弱。按照我国《固体法》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但是,云南省参加申报登记的单位远小于危险废物产生源的单位数量。1999年云南省固体废物统计资料中,德宏、丽江、迪庆、临沧等地州就完全没有危险废物产生量的统计数字,一些地区基层管理人员对危险废物的界定和鉴别存在很大偏差,把有些不是危险废物的矿冶废物全部作为危险废物统计致使云南省危险废物统计资料误差较大,影响了政府决策。如:1995年云南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70个,产生总量230.30万t;1999年云南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635个,产生总量127.93万t。这两年相比,1999年云南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减少了66个危险废物产生量减少了103.37万t。如此大的差别,除了关、停l5种污染严重的企业,使危险废物产生量减少外,其中不乏申报统计的原因。
(2)处理处置不合理。由于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加之资金、管理、设施等方面的原因,除了收集、转移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外,全省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极不合理。从1999年云南省主要行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表1可以看出,云南省医院特种垃圾全部采用综合利用方式处置,存在极大的传染隐患;医药废物、多氯联苯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矿物油、含砷汞、酚、铬、铅、锌、铜、镉废物等危险废物,有相当一部分未经处置堆存或排放,给周围生态环境带来影响,给人民生活带来隐患;已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规范进行,存在二次污染的可能;许多可能带来严重危害的正在堆存或尚未申报的危险废物有待处理处置,其中包括造纸及纸制品业的废物。
2.2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按照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国家行动方案和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规划,尽快健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云南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管理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加强人员培训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克服个别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加大危险废物宣传和执法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清洁生产方法,对可以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实施危险废物减量;不能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危险废物危害的发生。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医院特种垃圾处置收费制度,由产生医院特种垃圾的医疗单位根据病床数交纳临床废物处置费用,由专业机构收集、运输,集中处理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化工、冶金、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全省统一规划,进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改造或新建,提高综合利用水平,进行危险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无害化处理处置;对没有处理处置能力的企业,由省级环保部门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产生、收集、转移的全程监管,集中处理处置,强化行政管理;对不能回收的选矿、冶金废物,进行毒性鉴别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另外,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技术政策的制定与处理、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强化环境意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技术培训;加强国际合作,积极争取利用世界银行西部大开发贷款,进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环境战略规划建设。
总之,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难度较大,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级环保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需要各级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科学研究机构的支持,需要国家、地方各级环境保护科研部门在危险废物减量化、处理、处置技术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需要广泛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