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废弃物焚烧发电;农业种植及利用农业作物提取生物能源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相关服务,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持许可证经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乡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制肥和环保、新材料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行业的咨询、服务和培训。
电力业务许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相关服务;城市供暖;灰渣综合利用产品研发及成果转让。
城市废污处理,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售电(未取得前置审批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不得从事相关项目的生产与经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污泥焚烧发电(以上均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环保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及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
生活垃圾及无毒无害工业垃圾焚烧发电、蒸汽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墙体材料生产、销售,金属废料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焚烧发电及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和售电,灰渣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活垃圾清扫、收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业废弃物、电子产品废弃物安全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固体废弃物(不含危险品)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供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及咨询服务,提供软件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