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及养护;室内外清洁服务,市政设施维护,江河保洁服务,渠道疏通,市政下水道清疏,市政下水道清淤服务,污水处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河道清淤,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环境卫生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LED产品、通讯产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的技术研发与销售,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实业项目投资咨询,物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绿色能源技术和产品开发销售,园林材料、苗木的开发、销售;生态环保产品的开发、销售,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研发 , 固体垃圾处理技术 , 无土覆盖技术 , 除臭及臭味控制技术 , 土壤污染修复与改良技术 , 水体与底泥污染修复与治理技术 , 水体藻类治理技术 , 及综合性环保与治理的技术研发、服务 、 环保技术、信息咨询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电子产品、LED产品、通讯产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的生产
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桥梁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电信工程、铁路工程、造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环保工程、矿山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特种设备工程、环卫设施工程;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焚烧发电及设备供应,生活垃圾处理,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环保新能源项目投资,环境园投资建设,垃圾收运、环卫一体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智慧园区管理系统、数字化工厂、智慧社区系统、智能家居和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及安装;计算机房工程设计及安装维护;安防信息系统、停车系统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安装;机电设备销售、安装及售后维修;环保智能、垃圾清洁智能分类的设计及安装;建筑智能化、工业节能及电能质量控制系统、高端电源装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设计、销售及安装;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亮化工程、绿化工程、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市政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搜集环卫信息,开展咨询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参与政府组织的有关活动
环卫、环保产业工程建设、运营;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销售;广告设计及宣传、公关活动策划、承办展览展示;环卫管理技术培训;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灰渣的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安装、维修、研发:五金产品、装饰材料、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计算器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教学仪器、广电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厨房设备、乐器、音响设备、舞台灯光设备、建筑材料、LED显示屏、电讯器材、电线电缆;出版物零售;环卫设施工程;通讯工程;销售、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卫星导航系统、太阳能发电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建筑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信运营商授权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和开发加工利用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秩序
负责统计梅州城区日产垃圾量和对垃圾进行集中消杀处理;承担垃圾资源的回收重利用等工作;负责对梅州城区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配套污水处理和城区粪便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
园林绿化工程;花木养护;保洁服务;城市垃圾清运;货运经营;清理河道杂物服务;房屋防水补漏、隔热施工;环卫设施销售;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餐厨废弃物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搬运、装卸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造林工程规划设计、造林工程施工;房屋修缮;有机肥销售;环卫设施工程;建筑施工余泥渣土受纳处理服务;销售:重钙粉、石膏粉、石灰石渣、炉渣、长石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垃圾发电(不含其它形式的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环卫作业标准。(二)参与拟订新城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区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负责城区内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粪便的清理、收集、运输和处置。
(四)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设备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的落实。
(六)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市容环境卫生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八)负责对城区搬动、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核准;参与城建项目配套环卫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九)指导协调全区各镇、街道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外墙清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境卫生和设施的管理及建筑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