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保洁服务;市政工程施工、景观照明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生活垃圾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程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运输服务;建筑物内墙、外墙清洗服务;街道清洁服务;管道疏通服务;交通设施设备清洁服务;机械设备专业清洗;运输设备清洗;搬家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审批及许可项目,涉及后置许可或审批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垃圾清扫、运输服务;保洁服务;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审批或许可项目,涉及后置许可的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镇建筑废弃土清运;城镇建筑垃圾清运;城镇生活垃圾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置审批及许可项目,涉及后置许可或审批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运输服务;建筑物内墙、外墙清洗服务;街道清洁服务;交通设施设备清洁服务;机械设备专业清洗;运输设备清洗;搬家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审批及许可项目,涉及后置许可或审批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负责对金城镇清扫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完成县城管执法局和金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公共设施的特许经营(如给排水设施、交通设施、能源设施、邮电通信、防灾设施等);城市土地综合整理和公共停车场等资源开发;委托融资咨询、园林绿化建设、垃圾收集与处理、污染治理、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活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筑、生活垃圾处理;销售建材(不含木材);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垃圾发电;销售其所产生的电力、灰渣、蒸汽、热气;城市垃圾焚烧服务;研究开发垃圾处理技术,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活垃圾清扫、装卸、运输、压缩转运;城市、社区、道路环卫清扫清洗降尘保洁;小区物管、污水装卸运输;环卫设施建设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再生产品技术开发;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服务;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环保设备销售;环保设备销售;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平工业园区内投、融资及国有资产项目管理,国有资产运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建筑五金,保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园区内市政设施维护;园区内绿化管理;园区内道路绿化;园区内厂区绿化、园区内园林绿化、园区内景观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给水厂、污水处理工程、给污水泵站、雨水泵站、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液化气贮罐场(站)、燃气工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热力工程、热水管道、生活垃圾转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