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雄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接: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3)生活垃圾转运站;在市内承包壹公顷以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兼营绿化植物材料(期限以资质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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