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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农村清洁工程向纵深开展,省清洁办这一段的主要任务是下基层调研检查。8月13日至16日,我专程到赣州,一是调研,二是与县、乡的同志商量工作。到了上犹、南康、龙南、安远、会昌、瑞金6个县(市),看了几十个村镇的垃圾处理现场。一路下来,每到一处,都与村民理事会、保洁员和基层干部共同研究垃圾处理问题,还在南康、安远、瑞金开了3个片区座谈会,同时与在家的县(市)主要领导同志交换了工作意见。总的感觉是:赣州市委、市政府对农村清洁工程高度重视,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同志提出,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这是很有见地、很有高度的;王平市长、曾新方部长等领导同志,经常深入农村基层,对农村清洁工程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指导推动工作;各级党政组织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干事议程;很多基层干部在农村清洁工程第一线艰苦工作,很值得我学习。然而,农村清洁工程毕竟是一项新工作,从操作层面来说,需要我们即埋头苦干,又探索前进,尤其要认真解决思想认识、操作标准、群众路线、工作体制和工作方法等问题,才能推动这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进行。
一、要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一要充分认识到,农村清洁工程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一大基础支撑。苏荣书记提出抓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我理解,这是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大措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也付出代价,这似乎是一种常态。记得我小时候在农村老家,喝的水就在村后的小溪里挑,小溪里有很多饲草、鱼,溪水清彻见底,非常干净,而现在那条小溪没有了,因为溪水污染,最后堵塞、消失了。我省现在的村庄,搞了新农村建设的像模像样,没搞的,很多地方垃圾、污水、动物粪便、苍蝇蚊子到处可见,既使是已搞新农村建设的自然村,有的过几年,脏、乱、差也出现了反弹。乡镇集镇的脏、乱、差也比较普遍,有的甚至镇不如村。究其原因,主要是垃圾得不到长效性的无害化处理。这种情况如不加以遏制,20年或30年后,农村的脏、乱、差又不知比现在差多少了。因此,搞不搞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关系到能不能建设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能不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能不能使江西3200万农村人口身心健康、生活安康,能不能推动整个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文明进步。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省委、省政府的战略意图,切实把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突出重点,下大的力气,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夯实、打牢这个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
二要深刻认识到,农村清洁工程是需要党政领导强力推动的一项中心工作。调研检查中,有同志对我说,新村办本是临时机构,又搞一个清洁办设在新村办,造成临时机构设在临时机构,省新村办不应当揽这个活。类似的意见,其他地方也有,这可能是新村办系统一种普遍的认识,如不解决好,势必影响农村清洁工程的成效。其实,省新村办并没有揽这个活,而是领导交办的,不能推。同时,我认为,省委、省政府把这项工作单独拎出来,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集中人财物专抓,意在表明,这是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中心工作。所以我说,大家想想,比起县城以上污水处理、“一大四小”造林绿化等工作,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工作面更宽,时间更长,难度更大,联动的部门更多,不但要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而且亟需各级党政集中精力,强力推动,不把它单独拎出来搞,哪又该怎么办才好呢?鹰潭市的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走在全省前面,主要得力于扬宪萍书记、钟志生市长等领导同志亲抓亲管、亲力亲为,并抽调10多名干部组成专门办公室抓,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而且模式选择比较科学。因此,我们新村办、清洁办系统不但要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思想认识,而且要最大程度地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使这项中心工作有相应的声势、相应的投入、相应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成效。
三要清醒认识到,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的主体力量是农民群众。新农村建设以农民为主体,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实际工作中贯彻得也比较好。但农村清洁工程同样以农民为主体的理念,不少地方的干部就没有树立起来。鹰潭会议2个多月来,我跑了20个县、100多个村镇,期间看到不少县、乡干部,把主要精力花在筹建乡、村垃圾填埋场等事情上,有的因填埋场征地、选址,还与当地农民有些矛盾。问及为什么积极筹建垃圾填埋场,有的同志说,城市的垃圾都搞填埋,农村的垃圾却要分拣分类,这很难办,工作压力大,可以像城市一样,也搞填埋。每当遇到此类情况,我都耐心细致地讲清楚农村垃圾可以分拣分类的条件,苦口婆心地讲清楚农民是农村垃圾处理的主体的道理。应该认识到,村庄的农户和乡镇集镇的居民户,是垃圾的“生产”者,也是垃圾的处理者,各级清洁办的主要精力和工作着力点,应当采取领导包片、部门包村、驻村人员组织村组、街道里弄党员干部包户等方式,深入农(居)户宣传好“垃圾处理、农民主体”的基本道理,宣传科学的处理模式、责任制定和村规民约等,使农(居)户自为自律地科学处理好自己“生产”的垃圾,而不是舍本求末,偏离工作要求。同时按少花钱、多办事和把好事办好的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和各种方式筹钱办事。“垃圾处理、农民主体”,我看这个提法很好,会昌县周田镇半岗村江塘坎社区、瑞金市云石山乡松山坪社区等地方做得也好,可供大家去学习取径。二、要严格把握操作标准
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是一项功德无量的惠民工程,但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就要严格操作标准,科学指导操作。因为有的地方的干部确实存在图简单了事的办事倾向,既不按领导要求、政策规定执行,又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情况。为此,在调研中,我总是不厌其烦地讲清楚农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操作标准。
第一,这是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明确要求。在鹰潭会议上,苏荣书记要求,农村垃圾处理模式要科学规范,使基层能承受,农民愿接受;吴新雄省长提出,农村垃圾处理要符合清洁卫生、简便实用、无害处理、群众欢迎的要求。我理解,两位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中,最核心的是“科学规范”和“无害处理”。现在,农村垃圾种类越来越多,城市有的,农村有,城市没有的,农村也有,如果垃圾不分拣分类,统统拉到填埋场填埋,这只是将分散垃圾变成集中垃圾,分散污染变成集中污染,是垃圾转移,而不是垃圾处理,更不是无害处理。而鹰潭的“2+5”模式,把农村垃圾分成若干类,分门别类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这就是比较科学规范的做法。可现在,我看了不少地方建的乡、村垃圾填埋场,几乎没有一个质量达标,一到那里,看到蛆虫遍地爬,苍蝇扎堆飞,感到脏不忍睹,臭不可闻,很恶心,有的已污染到耕地,污染到水源,甚至污染到人畜。这样的垃圾填埋场,如果我们去问100个农民,就有100个农民不同意搞,而且投入巨大,越建越多,不断投入,基层的人财物力又如何承受得住?
第二,这是省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政策文件的硬性规定。陈达恒常委副省长主持会议通过的《2009年度全省农村清洁工程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操作标准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就是一定要通过分拣分类这道工序,使终端环节处理的垃圾变为最少,如果把所有的垃圾统统打包,全部一埋了之或一烧了之,就达不到减量化。“资源化”,就是要树立垃圾是资源的理念,这个地方不要的,别的地方需要,对你没用的,对别人有用。剩饭剩菜、瓜皮烂果、动物内脏等,是你生活的遗弃物,但是沤肥或作为农村沼气的投料,它就是有用的;破铜烂铁、废旧织物、塑料制品、旧的家电家俱等你不要了,但供销社回收利用,可以变废为宝;碎砖碎瓦等建筑垃圾你当然不要,但用来填臭水塘、平道铺路就是好东西,这就是资源化。“无害化”呢,就是你这些不要的东西,在处理的过程中,一定不要造成二次污染。既不能污染村村户户,也不能污染青山绿水,比如在山上建不合环保标准的垃圾填埋场,就势必污染山和水。为此,省里的指导意见强调规定,“坚决杜绝对农村垃圾不分拣、不减量、不回收便简单填埋、一埋了之,造成二次污染、贻害子孙后代的错误做法。”这些严格规定,就是我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操作政策。是政策就要执行,不能搞下有对策。有违政策要求的,要尽快纠正。
第三,这是只要工作实在细致深入,就完全能做到的事情。13日下午,在龙南县渡江镇荷恩堂社区,我与一位钟姓村民理事长等群众交谈时说,农村的垃圾大概有五类:一个是沤肥垃圾,就是剩饭剩菜等生活遗弃物,能不能自己拿去沤肥或作沼气池投料,做不做得到?他们回答,如果大家统一来搞,哪有什么问题。第二个是回收垃圾,像酒瓶子、废纸、废塑料,供销部门来收,保洁员到各家各户收,农民愿意拿去回收吗?他们回答,现在是这样做的,连破布、脏棉、烂鞋和泡沫都会收。第三个是铺路填坑垃圾,比如农民砌个墙、打个灶、修条路什么的,会有水泥块、石灰、碎石碎瓦,对这些建筑垃圾,村里选些低洼的路或坑,插上牌子,告知各家各户,统一倒到那里去,还可以把供销社不收的碎碗罐碎玻璃埋在坑底,农民做得到么?他们也讲能做得到。第四个是封存垃圾,就是废旧电池,这个不能烧,也不能埋,只能由废品收购站到村收集起来,统一运到县,由供销部门组织用水泥封存,到科技发展到能处理时再做处理。他们说,这样更好。第五个是既不能沤肥,供销社又不收的,比如小孩吃糖剩下的小糖纸、枯枝落叶等,只有拿去焚烧。讲到这里,他们都说,这些东西不多了,就是在田头村后打个小堆,一把火烧了,也冒什么污染。像这样的调研活动,在安远县版石镇高坵社区等地,我都搞过,农民回答的大都一样。但不少县、乡干部就没有做这样的调研,而是自作主张地搞达不到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填埋场。我与农民群众交谈的这些话,其实就是鹰潭的模式。现在,农民群众是接受这个模式的,关键是干部要深入宣传到位,把群众工作做到家。有的人说,鹰潭模式炉子多、炉温不够,因此就否定鹰潭模式。必须看到,鹰潭2+5模式的精髓,一是垃圾处理、农民主体,二是分拣分类、分散处理,三是资源利用、变废为宝。这个模式,基本符合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操作标准,是陈达恒常委副省长充分肯定的模式,也是应该主推的模式。至于炉子多、炉温不够,这当然可以进一步探索完善,像德兴、南丰那样,购买科学含量高的较大焚烧炉,一个2万人口的乡镇,有一个就够了;还有,曾新方部长提出,赣州要提倡每个村有30%的农户建沼气池,其它70%的农户把沤肥垃圾投入到这30%的农户沼气池中,不用另建沤肥窖了;再就是,也可以在村镇偏辟处搭明瓦棚,棚内放几个大的垃圾分类桶,不用建垃圾分类房。我看这就叫完善鹰潭模式。因此我同县、乡的同志说,在模式选择和操作标准上,一定要先学习别人的成功经验,在这个基础上去完善,尤其要根据群众意愿,让群众自己来讨论这个事,怎么做比较好,把工作压力分解、落实到村庄和农户,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三、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这些天,我与村民理事长、保洁员打交道的时间最多,每到一个村点,都到农民家里去问,去征询农民对垃圾处理的办法。因为我们是做群众工作、为群众办事的,既然为群众办事,就要深入宣传动员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按群众的意愿来办,这才能把好事办好,办得群众满意、高兴。我做了20多年的农村工作,包括市、县、乡、村,基层、机关,有一个强烈的感受,就是做农村工作符合农民意愿就可以做顺,如果不跟农民商量,不知道农民在想什么,坐在办公室里定政策、拿方案,就可能脱离实际,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工作容易偏离方向,到头来又要纠偏、重来。我们县、乡的同志,尤其要多下到农民家里,与他们共同商量垃圾处理的主意,大多数农民说行的,我们就按农民说的办,大多数农民认为不行的,我们就不能做,这样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抓到点子上。
首先,要把主体建设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我们搞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每个村点政府就给十几万元钱,不足的怎么办?靠群众筹集,“六改四普及”等项目建设,也由农民自己做,这就是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也要抓主体建设,这是这项工作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主体的作用发挥好了,这项工作的推进就能事半功倍。垃圾处理,农民主体,这是总的,具体应该有三个,第一个是农(居)户,他们是农村垃圾的“生产”者,当然就是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体;第二个是保洁员,以及回收人员,他们是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保洁和回收主体;第三个是村(居)民理事会,他们是监管主体。总之,农民是主体。抓主体建设,就是要引导农(居)户主动做好门前“三包”和对垃圾进行分拣分类处理,坚持垃圾在农(居)户这个层面一次性分拣分类处理到位;就是要指导保洁员积极做好公共场所垃圾的清扫、可回收垃圾的收集、不可利用垃圾的焚烧等工作,保洁员要责任心强、态度好,像我们在会昌县周田镇半岗村江塘坎社区看到的那个妇女保洁员,责任心就很强,动员农户进行垃圾分拣分类和清扫公共卫生搞得好;就是要充分发挥村(居)民理事会的组织监管作用,组织农(居)户搞好垃圾分拣分类处理工作,使农村垃圾不落地,垃圾处理相对分散不集中。
其次,要大规模地充分发动群众,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镇自治。苏荣书记在鹰潭会议上指示我们,“农民永远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搞好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把政府号召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这个指示,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在调研中,我对县、乡的同志说,大家想想,农村垃圾涉及面大、内容深,所有农户要达到操作标准,就必须大规模发动和充分发动群众。既要通过标语、致农民一封信等泛教式宣传,广泛宣传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意义和科学模式,使广大农户掌握垃圾处理的相关知识,增强环境卫生意识,更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一村一村开会,一家一家商量,立足入户宣传,面对面向每个农户讲清他们的作用和责任,千方百计地增强农户自觉分拣分类垃圾的意识,使之自为自律地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过程中,要重点跟农户讲清垃圾分拣分类的好处,讲清垃圾分拣分类的方法,如什么是沤肥垃圾,沤肥是村里搞一个大沤肥窖,还是搞沼气池,是单户建还是几户联起来建,由农户自己定。如果每家每户都明白了自己家的垃圾要由自己科学处理掉,那就宣传发动到位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最高境界是既没有焚烧炉,更没有填埋场。如果没建焚烧炉和填埋场,能把农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那你就是最有本事的,说明你发动群众最充分,真正实现了“垃圾处理、农民主体”。
再次,要为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是硬条件。鹰潭会议提出每50户左右村子按5000元左右的标准,一次性投入硬件设施的费用,应当由政府承担。乡镇集镇的投入也应比照着办,其中部分投入可以通过政策途径解决,比如土地出让金返还等,像赣县那样,这在县一级就可以办得到。对于保洁员的报酬,市、县希望省财政出大头解决,我说,现在可能只能在现有体制条件下解决问题。鹰潭的保洁员,很多是选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和五保户,工资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来解决。当然,我们会积极地去吁请,但如果设想省财政现在作一个规定,一个保洁员给多少钱,目前这可能难以办得到。二是软条件。这需要提供一个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责任到户到人的制度和执行制度的措施。比如,对农(居)户,要组织制定对自家垃圾进行分拣分类处理和门前三包的制度;对保洁员,要组织制定督促农(居)户分拣分类处理垃圾、负责收集可回收垃圾、公共卫生保洁的制度;对理事会,要组织制定对农(居)户卫生和保洁员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督查和评比的制度。还要通过村规民约、村(居)民集体决定奖罚等制度安排,对那些不按要求分拣分类处理自己“生产”的垃圾的农(居)户加强监管教育,促使每一户农(居)户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自为自律,从而实现以民治民、以村治村、以镇治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