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方式腐败”之后,广州垃圾处理需如何转型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塌方式腐败”窝案近日开庭审理。2015年初,广环投原董事长潘胜�雎渎恚�随后这家国企及原母公司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接连有多名高管接受调查,管理层近乎“全军覆没”。时任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形容广日集团系列案为“塌方式腐败”。媒体报道,这一窝案事涉多个垃圾焚烧项目贪腐问题,而广环投正是垄断了广州所有垃圾焚烧项目的企业。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广日集团腐败窝案的关系,坊间一直有着各种传闻。为什么会有这种传闻?很简单,就因为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广日集团获利太大。当年广日集团以承担政府18亿元债务为代价,一举获得了广州市25年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特许经营权。这样一笔生意,业内人士分析称广日集团仅靠垃圾焚烧的发电收入就能实现收支平衡,而每年高达几亿元的财政补贴几乎等于白给。
既然是生意,赚多赚少原也无足深怪,广日集团让人议论纷纷的关键在于其在广州垃圾处理市场中获得了排他的地位。以致在广州市人大分组审议会议上,一位曾当选为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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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垃圾污染治理,法治应先行
当乡村垃圾遍地,臭气弥漫,不仅无法承载我们的乡愁,也将成为绿色发展的短板。
近日,国家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指出,我国的环境污染正在进行一场“上山下乡”,即工业污染正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由城市向农村转移。乡村正经受着垃圾问题的重重压迫:白色污染,环境破坏,饮水安全,居民的身体健康……(6月5日《华商报》)
当乡村垃圾遍地,臭气弥漫,不仅无法承载我们的乡愁,也将成为绿色发展的短板,成为全面协调发展的掣肘。因此,乡村垃圾污染治理,政府出手刻不容缓。
各地政府在乡村垃圾污染治理中负有主导责任,首先这是法定义务,责无旁贷。2015年修订后的新《环保法》规定: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而对包括乡村垃圾的固体废弃物,新《环保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其次,政府出手治理,也是由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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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垃圾分类处理长效机制
垃圾分类,如能持续以利诱之,以管导之,并兼以网络,辅以法律,构筑起长效机制,那么其将不再是问题。
近日,杭州市环境集团推出“垃圾快递”服务,手机下单,“垃圾快递员”即上门收垃圾。该服务自三月试行以来已有近万名居民参与体验,且居民通过“清洁直分”APP,还能变废为“豆”,在手机上购买土鸡蛋、丝巾、盆栽等产品。这与之前蔚为奇观的桐庐“垃圾进超市”异曲同工。垃圾,不再是难以处理的废料,而成了“会生蛋的母鸡”。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可如何有效利用这一资源、变废为宝,不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也凸显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我省早在多年前就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杭州更是在2000年就被当时的建设部列入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设垃圾桶、建焚烧厂、生物处理等一系列举措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垃圾的“破坏力”,但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使得垃圾产生的速度远远超过了现有的处理能力,从而造就了“垃圾分类,越分越多”的社会错觉。
问题多,方法要更多。生活中,养鸡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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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围村”,各级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十分严重。垃圾围路围河,田地污水横流,村庄臭气熏天,饭桌苍蝇飞舞,垃圾多样化、集中化、露天化现象日益突出。
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农村约有6.5亿常住人口。仅生活垃圾部分,若按每人每日产生0.5公斤计算,一年就可产生约1.1亿吨垃圾。这还不包含农村地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废料。此外,经统计,截至2013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仅为同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1/9。事实上,由于对农村垃圾治理问题长期忽视,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问题。
“垃圾围村”,已成为农村美丽家园建设的短板。目前农村对垃圾的处理方式,常见的一种是随意倾倒,通常是沿沟、河、渠倾倒,“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还有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是就地燃烧,不进行任何处理,造成了二次污染。农村垃圾生产规模大,且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城乡二元在环境治理上差距明显,农村垃圾处理不当,影响的已经不仅是农村的生活环境,还有对农村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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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城乡一体化破解“垃圾围村”
据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市垃圾每年清运量1.79亿吨,农村垃圾每年产生量是1.5亿吨左右,而城市的垃圾处理率可达90%多,农村垃圾处理率只有50%左右。在农村,随意倾倒垃圾,不仅仅影响乡村的卫生状况和人居环境,它带来的深层次危害更不容忽视。(6月19日央视网)
“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家里现代化,屋外脏乱差”,这是眼下我国部分农村的真实写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却在不断恶化,已经严重影响着美丽乡村的建设与发展。
“垃圾围村”的产生,一方面与农村环卫设施缺乏、农民环保意识淡薄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城市垃圾的“上山下乡”有关。各种不可降解的生活垃圾的增多,已经超过了农村环境的自净能力。白色污染、环境破坏、饮水安全……“垃圾围村”带来的危害显而易见。而且,这些垃圾会随着雨水流进河流和水库,形成垃圾带而影响泄洪,不仅危及下游城市安全,甚至也会污染城市水质。
所以,不管是为了改善农村环境,还是强化城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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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孟清:推广垃圾分类须破解见风使舵效应
到今年6月,我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便跨入第17个年头。如今,垃圾分类概念家喻户晓,示范家庭、示范社区、示范街道、示范城市一批批涌现,技术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日益完善,垃圾分类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但目前垃圾分类的效果仍不理想。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社会公众的看客心理依然严重,赞成垃圾分类却不愿付诸行动。
这种现象反映了一个社会心理问题——见风使舵效应,即对事物的最初选择往往决定着其今后的发展方向,且惯性的力量不断强化这种选择,使其难以改变。我国长期实行垃圾混合排放、收运、处理制度,并形成了一种制度性、习惯性惰性,极大地阻碍着垃圾分类推广,这也是垃圾分类推广难的社会根源。
要改变垃圾混合排放的习惯,不仅要提高社会公众对资源环境保护的认识,更要正视见风使舵效应的客观存在。破解见风使舵效应的办法是制定公共政策,促使参与垃圾分类的公众数量逐渐增多并跨越转折点,最终发展为引人跟风,使其成为一种自觉自愿的社会活动。
在制定垃圾分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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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自觉,才是对环卫工最好的一种尊重
每个城市中,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有着“城市黄玫瑰”、“马路天使”、“城市美容师”等这样的称号,这就是城市的环卫工人们。从炎炎烈日到天寒地冻,从晨曦微露到万家灯火,城市的大街小巷总有他们忙碌的身影。他们用手中扫帚扫出了城市的洁净,用簸箕端出了城市的整洁,用三轮车运出了城市的文明。
橘黄色马甲,城市最普通的守护者!他们没有高薪报酬,社会地位地、安全保障低,也没有宽敞明亮、舒适温暖的工作环境。他们“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更重要的是,他们大多数都 是中老年人,甚至有的已是满头白发。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无怨无悔,辛勤劳动。
他们是一座城市的文明使者,他们让城市更美,他们让劳动更美,他们的汗珠闪烁的是劳动光荣,闪烁的是城市精彩,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
有人曾说,一个城市对待环卫工人的态度,可以检验出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尊重环卫工人就是要养成文明习惯, 就是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的“举手之劳”。只有环卫工得到了充分尊重,城市才会更加美丽,我们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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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破解邻避困境的金钥匙
近年来,诸如PX、核电、垃圾焚烧等环境敏感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因邻避问题遭遇发展瓶颈。综观全球,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当公众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准提高后,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就会提高,并进入一个迷茫期。原因在于,一方面,因环保具有公益性,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往往会有一定程度的道德优越感;另一方面,公众的环境科学素养还不够,社会整体法治精神也不健全。于是,出现了逢大项目就以环保为由闹一闹,闹大了就能让项目停止的状况。
而客观现实是,中国还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前期,每年还要解决数百万人的就业、上千万人的城镇化问题。环境群体事件的频发无助于矛盾的解决。
当前,环境保护中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需要做系统化的大文章。破解环境敏感项目邻避困境,没有一针见效的特效药,而是需要多几把钥匙来破解这个复杂问题。
第一,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公众参与案例研究,为破解环境敏感项目邻避困境提供新思路。
垃圾焚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是环境政策研究中非常有价值的案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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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26.8元/吨中标价不可一言以蔽之
●并非支持企业如此报价,更不是告诉政府,企业的盈利空间大。相反,企业是有多艰难,才做出这样的决定
●一个刚起步拼市场的垃圾焚烧行业离精细化管理太过遥远,只是26.8/吨元是一种可能,不能一味地以低价破坏市场一言以蔽之
绿色动力以26.8元/吨价格取得安徽蚌埠焚烧项目,有报道认为“低价恶性竞争或引发环境问题”。当大家都在质疑和谴责蚌埠项目低价中标时,我有些个人观点。
垃圾量是项目成败的第一决定因素
影响一个项目报价的因素有很多。首先,在战略上,可以说各企业不谋而合,很难说中标企业就是低价竞争。毕竟在此项目上报价最高的与最低的企业年收入仅相差约500万元。可见,几家投标企业套路如出一辙,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抢占市场。
目前针对白热化的市场,有了项目一切才皆有可能。对比今年很多四线城市的项目,蚌埠人口近400万,这实在是2015年难得的一个好项目。
其次,是否盈利的决定因素有很多,而垃圾量则是重中之重。某企业高管表示总部给项目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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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少不得市场参与
可以预见,《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出炉之后,困扰垃圾分类的法规障碍基本可被如愿清除,但如何扶持资源回收企业,却依然亟待政府部门解答。无论通过何种形式,垃圾分类领域都应当鼓励更多企业进入,既让企业获利,又能降低财政投入,何乐而不为?
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于明年实施。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宣讲大会指出,城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焚烧或堆放垃圾,将处以罚款。
这也意味着,从明年开始,丢垃圾时是否分类,不只考量个人素养的高下,如果不看垃圾桶标识就随手丢垃圾,说不定就得领张违规罚单。垃圾围城之势愈发汹涌,挥动地方立法之铁腕,强力推行垃圾分类,牵涉百姓安居,攸关城市生态,势在必行,拖延不得。
徒法不足以自行。且不说面对随处可见的乱丢垃圾现象,方方面面会付出怎样的执法成本,单单垃圾分类回收后的分类处理,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配套。如果只靠政府部门单骑突进,无视市场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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