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治理需完善管理机制
国家近年来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从农村环保新技术应用、农村环保公共服务水平、防止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置等4个方面,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
为保障新环保法的有效实施,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笔者结合甘肃省定西市的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制定一套完善可行的生活垃圾管理运行机制。一是健全排污约束奖励制度。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实行约束、奖励并举,双管齐下规范村民的生活习惯。二是健全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制度。把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建设重要议事日程,紧紧抓住当前建设美丽乡村的机遇,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完善各行政村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系统。三是健全已投入设施的运行管护制度。将每项设施运行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护人员,确保设施使用正常。四是健全环境治理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境治理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规范资金运作,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透明。
其次,探寻一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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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琪:关于我国包装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问题和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包装废物产生量呈递增趋势,2011年我国包装工业总产值超过1.3万亿元,其中约70%的产品成为包装废物,按平均回收利用率25%计算,至少还有价值超过6000亿元的包装产品所包含的资源被白白浪费。
包装废物造成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包装废物回收体系,缺乏对包装废物回收的经济补偿和政策优惠制度,大量分类收集相对困难、回收成本相对较高而利润较低的包装废物没有得到有效回收。这部分包装废物与普通生活垃圾一起进入垃圾收集渠道,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没有真正发挥包装废物的价值,浪费了大量的资源,也使得本来就处理容量不足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不堪重负。据项目申请单位的相关研究,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中的包装废物占生活垃圾的比例平均为15%-20%。即我国每年产生的约2亿吨城市生活垃圾中,包装废物已超过3千万吨。按每吨生活垃圾平均收集、处理费用约为100元计算,一年的处理费用约为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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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如何做到“知行合一”
近日,一份由广州市城管委委托“宜居广州”所做的垃圾分类调查报告显示,在对102个垃圾分类验收合格的社区进行暗检后发现,其中只有7.8%的社区做到了分类收集和运输的结合。
与其他许多公共政策推广一样,垃圾分类也需要上下互动、知行合一,方能行之有效。从目前情况看,“上”的决心很大,也做过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下”的呼应稍嫌不足,一些居民举手之劳也懒得为之。“知”、“行”亦如此,“知”多“行”少,经过数年的宣传推广,乃至今年7月的全市总动员,已有91.5%的居民知道广州推行垃圾分类,说明居民对垃圾分类行动认知度还是蛮高的,这是个好现象。“知”是“行”的前提,社会广泛认知是养成居民垃圾分类和投放习惯的民智基础。不过,目前只有7.8%的社区做到了分类收集与运输结合,难免有点尴尬,说明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还没完全打通,仅提供基本设施配置是不够的。
分类与运输分属两个不同环节,前者的主体是社区居民,后者则是环卫部门。后者问题解决难度不大,略过。居民没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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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生态补偿应明确谁支出、谁受益
近日,有媒体报道,南京市政府转发《南京市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明年起,南京垃圾输出区要向市财政缴纳垃圾处理生态补偿费,每吨50元。而垃圾处理厂所在的区,比如江宁、浦口等,将拿到部分补偿费,用于垃圾处理厂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美化和整治等。
生态补偿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事项,即“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南京市针对垃圾处理推出生态补偿费,应当来说是一次有效尝试。
事实上,向市民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非新鲜事,北京等许多城市已经实施了多年。然而,南京将试行向垃圾输出区征收垃圾处理生态补偿费,并给垃圾处理厂所在地发放补偿费,用于生态环境美化和整治,这无疑是一项创新之举,如得以顺利实施,或许将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处理资金严重不足、垃圾处理厂所在地环境恶化等现实问题。
城市垃圾处理是个难题,一方面,面临着垃圾围城的困扰;另一方面,垃圾处理项目落地也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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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厕所不单是太任性
广州市城管委官网日前公布的《广州市环卫公共厕所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引发轰动,3座新增公厕总造价竟达3000万元。虽经媒体指出后,有关方面很快作出更正,认为是“环评单位粗心算错导致”,并将计划改为91万元,但这个天价厕所的报告书仍被公众认为是太任性。
舆论认为,想做好一份报告书,笨办法是到基层去摸情况、搞调研,拿到一手数据,研讨论证后,再得出结论,而不是像现在这种“聪明”的办法,有可能是找份旧的报告书,改改数据,措辞都不变,然后直接交上去,否则也不会出现这样的粗心。
理论上说,这样一份报告要经多部门、多人之手,互相约束,最大化地防止差错。但现实是,你“聪明”,别人也“聪明”,无非是按流程过一下而已,谁认真去看里面写了什么?
人多了,事却难办,环节多了,漏洞却堵不住,这就是管理学上典型的“责任分散效应”,早在200多年前,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就曾断言:政府越大、官员越多,其效率就越低。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工作中出现疏忽,在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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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垃圾如此预处理减量是否得不偿失
近日,上海市某社区湿垃圾预处理示范基地挂牌,据称,这是“国内首先尝试在源头区域对生活垃圾大幅减量处置的政府重点科研课题”。
综合披露出来的信息,可以大体概括出基地的一些情况:“一间约40多平方米的全封闭小屋”,“一台3米多长的分拣台、一台如普通书报亭般大小的厨余垃圾减量预处理机和一台干燥设备”,预处理机“进行压缩处理,随后通过高速旋转的离心装置”。“十几位工作人员正在将餐厨垃圾进行分类”,然后,“专门有一位工作人员将这些餐厨垃圾倒入机器内”。在这样的工况下,“机器每次处理过程约耗时120-180分钟,一次性可处理2-3吨厨余垃圾”。至于关键的技术数据,如一次性投资需要多少,处理一吨湿垃圾平均消耗多少电和水等等,均未见提及。
常识告诉我们,耗电脱水并不是一个能耗效率使人满意的技术过程;高速离心机更是非常“吃电”,相对于分拣、烘干工序来说,其操作和维护的技术含量要高得多,不出事也就罢了,一旦出了事,不得了。说是处理后“重量相比投放前减量幅度可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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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应实现全程科学化治理
垃圾处理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日常活动,而且,事关资源环境保护,事关生产生活及人体健康安全,事关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于社会各方的利益,需要政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协同治理。
目前垃圾治理因责任分散效应等引致社会失灵,于是乎,政府部门不得不唱起独角戏。这种被动式应付难以适应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于是,垃圾治理问题日益增多和严重,不仅存量大,增量也大,多地出现“垃圾围城”困局。为解决围城困局,政府又大力推动见效快但具有典型邻避效应的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放大了垃圾及其处理的邻避效应,引发群体事件,轻则影响生产生活的秩序、安全与持续发展,重则破坏和谐社会建设成果。
扭转这种被动局面需要政府与社会公众共同正视垃圾的污染性、资源性和社会性,从处理、管理转变为治理,理清治理方法、治理环节、治理要素和治理目的,完善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治理能力,既重视治理活动的“经济、效率、效益与公平”,也重视治理活动的“参与、公开、公平、责任与民主”,推动垃圾的全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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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生态补偿重在完善补偿机制
根据近日发布的《南京市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自明年起,南京市垃圾输出区要向市财政缴纳垃圾处理生态补偿费,每吨50元。而垃圾处理厂所在区将拿到部分补偿费,用于垃圾处理厂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美化和整治等。
向市民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非新鲜事,北京等许多城市已经实施了多年。然而,南京将试行向垃圾输出区征收垃圾处理生态补偿费,并给垃圾处理厂所在地发放补偿费,用于生态环境美化和整治,这无疑是一项创新之举,如得以顺利实施,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处理资金严重不足、垃圾处理厂所在地环境恶化等现实问题。
征收垃圾处理生态补偿费,一方面,本着“谁产出、谁付费”的原则,垃圾输出区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将会明显增强,“自己污染、自己负责”可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倒逼其对城市的环境保护尽到责任;另一方面,在“谁处理、补偿谁”的政策激励下,垃圾处理厂所在地将会加大投入,形成垃圾无害化处理产业化运作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
笔者认为,要征收垃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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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厂建设需要寻找合适的平衡点
要破除垃圾焚烧厂建设的“邻避现象”,需要政府的智慧和决心、需要媒体的宣传和引导、需要决策的科学和透明、需要各方利益的兼顾和平衡、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与水、电、煤气一样,是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维持正常运转的刚性需求。要满足这个刚性需求,需要政府、企业、百姓还有媒体一起努力。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每个人都是垃圾的产生者,每个人也都有处理垃圾的义务。
一个城市的垃圾处理问题,不仅仅是涉及污染控制的环境问题,同时还是一个关乎民生、稳定的社会问题。我们亟需做的是,在城市刚性需求、区域环保要求和公众利益诉求这三者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垃圾焚烧
与传统的填埋相比,垃圾焚烧具有工程用地省、处理速度快、减容效果好等特点,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市可以考虑优先选择
垃圾焚烧技术在1890年~1900年间起源于德、英、美等国。120年来,它不断进步,现已成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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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运营企业应从后台走到前台
编者按
国内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一直伴随着反烧的声音。因浙江余杭规划兴建垃圾焚烧项目而引发的民众激烈反响乃至群体事件,让业界再次进行深入反思:垃圾焚烧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业内专家有何建议和高招?台湾地区、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能否被内地借鉴?固废刊将持续探讨垃圾焚烧邻避现象的破解之道,欢迎读者一同参与,为探索垃圾焚烧在国内可行的操作模式献计献策。
邻避事件的频发,对于环保产业尤其是垃圾处理领域来说,是一次重大挑战。余杭兴建垃圾焚烧厂引发的群体事件暂告段落,当地主管部门保证在征得各方同意之前不会开工。作为垃圾焚烧领域的环保企业,是否就只能坐等政府去做各方工作、完善监管?要知道,这需要走繁琐程序,企业等不起,所以必须自己行动起来。不妨先看看目前最缺什么,企业又能做什么。
◇企业自主公开环境信息,提升社会公信度
有人说在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等方面缺乏环境信息公开。从政府角度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有《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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