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清洁,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环卫车、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活垃圾及无毒无害工业垃圾焚烧发电、蒸汽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墙体材料生产、销售,金属废料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理;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理;专业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垃圾经营性清理、收集、处理;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公厕专业保洁服务,城市水域垃圾清理服务;物业管理;绿化管理、绿化养护、石材养护服务;环卫专用设备销售、维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危险废弃物、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危险废弃物、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卫设备(垃圾车、洒水车、清洁车、压缩车、垃圾箱、垃圾桶、移动厕所、中转箱)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用设备租赁;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理;物业管理;河道疏浚工程施工;路桥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为维护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县城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负责县城公厕卫生管理工作 负责县城建筑垃圾清运、堆放和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清洁服务;园林景观工程;盆景、花卉出租;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商务信息咨询;建筑装饰工程;销售:清洁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日用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电子产品;园林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管理;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及道路照明安装维护;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水、电、暖及下水管线安装维修;消防设施安装维护;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田水利建设;环保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其他企业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建材、包装材料、金属材料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力发电;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环卫项目投资建设;环卫产品开发;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家政服务;餐饮服务;城市配送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爆破除外)。
开展产业扶贫开发,引进技术和人才,运用国家优惠政策,使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有效结合;资助贫困地区进行必要的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设;为会员分忧解难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企业开展有偿的咨询、协调、培训、宣传和信息交流等活动;为贫困农民工就业提供必要的培训。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街路卫生整洁和垃圾的统一清运及处理工作;检查指导住宅小区的清扫、保洁工作;组织管理公益岗人员对小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对居民区、辖区单位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工作。
负责对全市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处理;垃圾场污水处理的监测、检验;负责全市垃圾的计量、种类成份的检验分析。
负责解放大街以西,四合路以东,中华路以北,旱河以南范围内街路清扫保洁,垃圾一级清运管理及对该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市场的垃圾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