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无异于慢性自杀
9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武汉千亩曾被化工、印染等企业污染过的毒地开发陷入两难境地。有关评估报告显示,“调查范围内部分区域土壤存在重金属超标。目前已经测试到部分采样点的汞、铅、砷、总铬、三价铬、六价铬、镉含量存在超标。”令人意外的是,在更为详细的调查后,武汉市环保局发现,该地土壤除了被重金属污染之外,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机物复合污染。有媒体报道称,仅原武汉染料厂占有土地的面积有200多亩,全部治理需1.88亿元,平均每亩的治理费用将达到90万元。原属于武汉农药厂的地块上,土壤中含有大量六六六和DDT等现已遭禁止的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的化学成分,这些成分的化学稳定性强,即便深埋地下也很难降解,在环境治理中因为挖出的泥土中带有农药气味,影响到周边的居民,引起不满。而开发商在原长江化工厂这块“毒地”上建起的经适房小区,交房虽已两年,但入住率并不高。
我们知道,有些环境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有些环境污染是不可逆的,既便对一些污染的环境再行治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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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垃圾处理量数据为何前后矛盾
与各大城市一样,垃圾围城的状况长期困扰着这座被称为花城的都市,政府力推的垃圾焚烧与垃圾分类等相关措施也一直备受争议。日前,广州市城管委通报,今年上半年,广州全市生活垃圾填埋、焚烧量同比下降2.3%,据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称,这是近10年来首次出现垃圾增长曲线拐点。
按照城管委此次的说法,这是10年来第一次出现处理量的负增长。但是,在今年2月的时候,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公布的2011年垃圾分类成绩包括,“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处理量减少了62569吨,年度减量率为1.4%”。既然去年处理量就已经减少了,今年上半年又如何可以称为“10年来首次”呢?这样的“首现拐点”着实诡异,在政绩冲动之下注水数据泛滥的今天,如此前后矛盾的说法很难不令人怀疑此组数据的真实性。政府若想表达诚意,至少应公开10年来的具体数据、统计方式以及统计口径,让市民可以对这次的首现拐点一窥究竟。
除了拐点论之外,另一个诡异的地方在于,城管委将处理量负增长归功于垃圾分类的推广。从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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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处理应坚持资源回收利用优先原则
2012年上半年,广州市日均焚烧填埋垃圾量降至11429吨,比2011年日均焚烧填埋量下降2.4%,这个成绩是在日均清运量从2011年的13597吨上升到13828吨压力下取得的,实属不易。这是广州市坚持资源回收利用优先原则的成果,2012年上半年,广州市从清运垃圾中日均回收资源达到2384吨,比2011年日均资源回收量提高了26%;广州市坚持源头分类和二次分拣两手同时抓,推行生活垃圾二级分类,推进源头干湿分类,扶持小区、社区、街道和区(县级市)因地制宜开展二次分选,初步形成了小区清洁工二次分拣、压缩站环卫工二次分拣、街道集中分拣和区(县级市)级集中二次分拣的多层级二次分拣格局,2012年上半年,全市经过二次分选的日平均垃圾量3477.72吨,约占垃圾清运量的25.1%,二次分选的日均回收量611.53吨(包括厨余垃圾),二次分拣的回收率为17.6%。
但我们应看到,虽然推行生活垃圾二级分类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遇到了技术、资金及政策困难,主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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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垃圾围城遇上邻避效应
就垃圾围城的现实来说,人们也承认,焚烧是一个势在必行的急迫选择;然而,说到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却又人人唯恐避而远之。市民的这种“邻避主义”式反应,其实并不奇怪。
媒体报道,尽管不是市城管局事先设定的关键词,但“垃圾焚烧”依然成为上周六本埠媒体议政节目“阳光热线”的最大热点。有市民就近期虎门垃圾焚烧厂的选址问题,提出鲜明的反对意见。参与节目的市城管局局长钟耀祥表示,(垃圾焚烧厂)选址,市民的意见具有“一票否决”权,如果绝大多数市民反对,就算技术标准能通过,也会缓下来,不会急着建。
仅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承认,这是一个相当正面、也相当诚恳的部门回应。如果我们认为,公众才是一座城市真正的主人,尊重公众的意愿和意志,是作为公仆的公务员,以及各级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理当遵守的公共伦理的话,那么,这个回应就在将这种抽象的政治伦理具体化、实操化了。这种包含鲜明现代观念和民主思维的话语,理应成为当下公共话语场中的主流。
不过,坦白说,公共话语场中,有些话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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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的处理问题
冰雪消融,春回大地,一些村屯正在清理冬季积攒下来的垃圾。但我们却看到,有的人在清理这些垃圾时,只是从室内移到了室外,或从院内移到了院外,或清运到房前屋后的僻静处,或堆放在村头的空闲处,或直接推到河沟里。 据卫生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农村每天每人生活垃圾量为 0.86 公斤。按此测算,一个拥有 1000 人口的自然村,每年就要产生生活垃圾 300 余吨。在不少的地方,由于缺乏垃圾处理设施和机制,各种垃圾得不到相应处理,只能 “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 这不但不会使环境卫生得到根本的改善,还会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要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首先要从转变农民多年形成的垃圾处理习惯入手,这也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 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告诉农民垃圾处理的科学方法和益处,帮助农民培养良好的环保意识,增强紧迫感,从自我做起,尽量减少垃圾数量,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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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垃圾问题:价值链和价值观
光有价值链的投入,没有价值观的植入,价值链难免“掉链子”。如果没有坚定的理念作为引领或者配套,光靠政府“砸银子”,无论“砸”的力度有多大,是决计“砸”不出一个可以持续的有效系统的。城市垃圾收集处置系统是如此,其他公共服务系统的构建和运行又何尝不是如此
手头有两份材料,一份是某市中心城区一个街道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预算,今年专项投入500万元,平均每户试点居民1260元;另一份是某市一位市人大代表的意见。为解决垃圾问题,这个市的政府从2009年开始已经投入资金百亿元,95%用在了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厂等设施的建设上——这位代表认为,“投入结构显然不合理”。这两份材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地方政府在城市垃圾处置问题上公共财政资源的高强度、超高强度配置。如何配置好、使用好、管理好这一大笔公共资源,如何可持续,都是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价值链的驱动力,并非任何时候都“够力”
垃圾的处置,无论是从中回收利用资源,还是最终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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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卫经费应纳入国家财政预算范围
“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由于农民卫生习惯不强,全国大部分农村卫生环境形势堪忧。目前,虽然有很多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但普遍面临财力不足的难题。“巧妇无米之炊”成为当前地方环保部门乃至政府窘境的真实写照,因此建议:
一、中央政府将农村卫生环境保护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范围,乡村清洁卫生的经费支出由中央财政埋单。
当前,农村环保十分薄弱,农村环境形势异常严峻。环境保护部机关信访办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8年初至2009年6月,一年半的时间,50%的来信和70%的来访反映的是农村地区的污染问题。
在赴内地考察中发现,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和多年的新农村建设,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有所改善,由过去低矮的茅草屋变身敞亮的砖瓦房甚至楼房,其中甚至不乏二三百平方米的豪宅。然而,受制于农民传统生活方式、卫生习惯等原因,农村生态环境整体状况不容乐观。
生活垃圾无序堆放、水体富营养化、再加上诸多因高污染被逐出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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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选址决策,市民参与须有程序护航
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讨论再起,8月15日,广州市番禺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发布,此次垃圾焚烧厂选址的第二次公示,还是出现一些变数:原本的“五选一”方案变为“四选一”,沙湾因“垃圾厂选址不宜靠近水源”这一因素被排除。而大石会江则确定要建炉渣填埋场。新方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8月26日。
公共议题的全民会商,从来就是个需要时间磨砺、争议往返的过程,其所展示的时间跨度与韧性,是衡量社会参与度的指标之一。但这并不代表消耗公共资源越多、占用讨论空间和时间越多,就能得到一个质量越好的议题流程。此中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具备足够理性和诚意的对谈各方,并且在此基础上力避浪费和占用舆论资源的无谓举动。围绕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项目所进行的讨论,已经不算少,在此番“第二次公示”的方案中,也看到不少市民建议被采纳进新“垃圾处理基地”方案中,但也同时看到了一些令人不解的举动和迹象。
新方案从“五选一”变身为“四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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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更换新型垃圾桶弊大于利
据长江日报报道,这几天,武汉一些细心的市民会发现,身边、街头的垃圾桶变了“模样”,由不锈钢材料制成的3万多个新型垃圾桶陆续在全市234条主次干道上“亮相”,这些垃圾桶不但样式清新、美观,还能防止被烟头、炉灰等高温垃圾烫坏。但多次出现刚装的垃圾桶被损坏、偷走的情况。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则新闻让街面上不起眼的垃圾桶吸引了读者的眼球:我市从6月份开始对全市234条主次干道的垃圾桶进行了分批增补,预计新增垃圾桶3.4万个,累计投入1500多万元,本月底前完成。这些新换的不锈钢垃圾桶由2个不锈钢制成的内胆和烟灰缸组成,样式清新、美观,但也造价不菲,,每个造价近千元。
除了赞叹“确实比以前漂亮多了!”之外,笔者对更换此种新型垃圾桶并不看好。毕竟垃圾桶的基本功能就是用来装垃圾的,只要污物入内,外表洁净,就可以充分发挥其功用。完全指望用它来扮靓街景,实在有点本末倒置。它的缺点虽然城管局闭口不谈,但是我们从本埠有关报道中不难看出来:第一,易损坏,踢一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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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产生者应担责
建筑垃圾产生者只清理垃圾,并不进行处置;垃圾运输者只管运输,至于运到哪里,也缺乏强制规范;而垃圾处置方却只能饿着肚皮、空望金山。本应顺畅的产业链,却似断了线的珍珠,散落一地,难以成串。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我们不妨逆向求解。为何垃圾处置企业吃不饱?因为没有稳定供货方;没有供货方,因为将建筑垃圾拉到处置企业成本比拉到填埋场成本高。解决方案似乎已经了然:垃圾产生方支付这笔处置费,不就行了么?
这个方案行不行,我们再从正向来分析,看看污染产生者的选择。如果不将建筑现场清理干净,业主肯定不允许,所以,垃圾产生方必然会选择清理垃圾。可是,污染者作为经济个体,利润最大化是其目标。只要达到了把建筑垃圾清除出去的目的,谁会考虑它是否能流向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更何谈从口袋里拿出更多的钱去支付更多的运输成本?可见,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污染者的支付意愿。
污染者不为污染担责,无异于将污染者个体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全社会,转嫁给全体纳税人,建筑垃圾围城的本质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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